四、考核规定
1、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2、现场带班人员请假后,生产技术部(调度室)未及时安排人员造成空岗的,每次扣罚调度室负责人50元。
3、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
4、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
5、由生产技术部(安监)负责对带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附表1:现场带班人员安排表
附表2:现场带班巡查记录表
附表1: 现场带班人员安排表
时间 | 公司领导 | 相关人员 | 备注 |
1、11、21 | 孙永和 | 冀成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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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22 | 李国 | 余向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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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23 | 郭淑兴 | 周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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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24 | 许强 | 王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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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25 | 刘群林 | 张汪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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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26 | 李彪飞 | 刘延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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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27 | 陈元京、谭业振 | 宋智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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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28 | 孔凡伟 | 秦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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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9、29 | 高强 | 梁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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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30 | 张含臣 | 冯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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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冯士钢 | 焦明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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