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
第二条 指导煤矿加强对安全人员的考核,确保安全人员的素质达到要求。
第三条 指导煤矿编制年度全员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计划,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四条 负责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
第五条 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方面的奖励政策,以有效地激励政策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
第六条 负责做好生产单位人员调配工作,优化人员结构,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
第七条 认真做好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对本部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上级汇报。
第八条 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
第九条 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对事故责任者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 做好工伤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第十一条 负责本部门的防火防盗工作,保证资产的完整。
第十二条 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