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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2月14日

  1、各单位如发生工伤事故和非伤亡事故,必须在半个小时内将事故基本情况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部。
        2、矿属各单位如发生轻伤事故,由矿井安监科组织调查、分析,两日内将事故报告送安全生产部。
        3、各单位发生重伤事故由主管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工会、人劳职能部室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后,1天内将事故报告送安全生产部。
        4、如发生死亡事故,首先保护好现场,报上级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5、矿井每月根据事故情况,统计登记、造表报安全生产部。
        6、如隐瞒事故,对事故单位责任人加倍罚款,并追究其责任,造成后果的,由事故单位责任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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