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搞好哈拉沟煤矿安全生产,发挥职工家属在这项工作中的特殊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1. 成立哈拉沟煤矿家属协助管理委员会,简称家属协管会。成员由热爱家属工作的职工家属担任;主任由工会女工部主任担任;办公室设在矿工会。
2. 家属协管会在矿工会和安监处领导之下开展活动,完成矿安委会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 家属协管会成员实行一年一聘,分片包干的制度。
二、工作职责
1. 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配合矿里组织家属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发动家属搞好家庭后勤服务,营造温馨的家庭氛围,为井下亲人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2. 宣传法律、法规,组织家属进行法制教育,提高家属法制观念,共同维护矿区社会治安、消除不安定因素。
3. 组织家属参加矿里的安全活动。
4. 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活动。
5. 定期更换家属宣传栏的内容,发动家属投寄稿件。
三、奖罚
1. 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每人每月发给20元津贴,年底一次付给。
2. 工作成绩显著,年底参加公司的评比表彰。
3. 无故不参加实质性会议或活动,包片内的家属不能按要求出席全矿性会议或包片内工作发生重大失误,酌情减发3-6个月津贴,直至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