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作业中应做到“四注意”
1、注意指挥人员的手势或信号,做到安全操作,文明作业,不得蛮干;听到紧急信号应迅速判明情况,采取应急措施;
2、注意作业环境和天气条件,如不宜作业,应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3、注意夜间作业或在光线不良的情况下作业,照明设备要配备齐全,防止发生各类事故;
4、注意根据不同货物种类,采用不同作业方法,轻拿轻放,确保货物在装卸过程中的安全。
六、机械车辆操作规程
叉车操作规程
一、叉车驾驶员必须执行《装卸搬运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项目、标准检查车辆各部分技术状况处于完好状态。
二、作业前应做到:
1、清楚货物的性质,重心位置、体积、重量和标记(特别是指示性,警告性标志);
2、清楚货物的捆扎,包装及码放情况;
3、清楚叉车的负荷量。
三、作业中应做到:
1、按照理货员的具体要求进行作业;
2、散、漏、包装不好货物应及时向理货员汇报,并应督促和配合理货员采取相应措施;
3、行使时不得将货叉升得过高,货叉底端距地面高度应保持20-30cm,门架后倾;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高速行驶中急刹车;运行中发生掉包、掉件应及时通知理货员,并协助检查处理后方可继续执行;
4、叉载货物时,应按需要调整两货叉间距,两货叉负荷要平衡,不得偏斜。货物的一面应贴靠货架。叉载重量应符合载荷中心曲线标志牌的规定。严禁将重量集中在一侧,做到平稳牢固;
5、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垫木(货盘),叉车不要碰到物品。禁止高速叉取物品;
6、载货时货叉起升,下降和门架向前、后倾操作应缓慢平稳;严禁叉物悬空时驾驶员离车;
7、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载物高度影响前行视线时,应倒车低速行驶;坡道行使时,上坡货在前,下坡货在后;
8、物品码放要整齐、合理,要将货物上下对正,防止倒塌损坏,严禁重压轻,大压小,物品堆码层次分明,标记向外,便于清点。
四、叉车作业六不准:
1、不准超负荷作业;
2、不准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平衡作业;
3、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圆形或易滚物品;
4、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的方法卸货;
5、不准单叉作业或用货叉顶物、拉物;
6、不准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空作业;
吊车操作规程
一、吊车驾驶员必须执行《装卸搬运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项目、标准检查车辆各部分技术状况处于完好状态。
二、作业前应做到:
1、认真了解、观察作业现场,按照生产要求选好停车位置。清楚货物的性质,中心位置、体积、重量和标记。
2、必须架好支腿,在松软或不平的地面时,支腿下面要垫上木楞。
3、避免在斜坡上作业,必须作业时,坡度不得大于1/10,并采取相应措施;应尽量避免在高压线下作业。
4、检查起重操纵机构和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灵敏可靠;吊具应符合要求。
5、进行试验:空载试验,起升,降低,旋转一周,检查有无异常;重载实验,将货物吊起距地面不超过0.5米高,检查制动性能,刹车是否灵敏。
三、作业中应做到:
1、集中精力,认真操作,看清手势,服从指挥,眼随钩走。起升、回转应平稳无冲动,颠钩要轻要准,稳中求快。杜绝超载、摇晃,在前方起吊或降落。
2、起吊货物必须在工作半径范围内垂直起吊,货物吊起不宜过高,超过障碍物即可;起吊货物的重量和高度,必须按照吊车的“提升性能曲线”图表中所规定的要求作业。
3、吊装易滑脱物件时,吊钩、吊索应采取防滑措施。
4、吊装长、大笨重的货物,速度要慢,货物两端要有安全绳牵拉。
5、注意四周情况,不得碰撞货垛,货物摆放要合理,码放要牢固整齐,层次分明,标记向外,便于清点,防止货物倒塌损坏,杜绝大压小,重压轻。
6、六级以上(含六级)大风,停止作业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四、吊车作业七不准:
1、不准起吊重量不明,被埋压的货物;
2、不准吊货从人上空通过或人在吊起货物下通过;
3、不准在货物上或货盘上带人升降;
4、不准在吊起的货物上进行拆卸、加固或锤打作业;
5、不准歪拉斜拽货物;
6、不准利用限位开关停止各机构动作;
7、不准将吊起的重件长时间悬吊在空中而人离开机械。
码高机、正面吊操作规范
一、驾驶员必须执行《装卸搬运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项目、标准检查车辆各部分技术状况处于完好状态。
二、驾驶员操作基本要求:
稳、准、快、安全、合理是对驾驶员在操纵起重机过程中的五项基本要求。
1、稳———在操作起重机过程中,必须做到起动、制动平稳,吊具和负荷不游摆;
2、准———在稳的基础上。锁具或集装箱准确地停放在所需的位置上;
3、快———在稳、准的基础上,协调各机构的动作,缩短工作循环时间;
4、安全———确保起重机在完好的情况下,可靠有效地工作,在操作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合理———在了解掌握设备机械性能的基础上,根据吊臂和锁具的情况,正确地操纵控制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