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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工程部交接班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6月19日

1.目的

  规范工程值班人员交接班管理工作,确保运行值班工作的连续性和相关工作的交接顺利完成。

  2.范围

  适用于E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工程部的交接班管理。

  3. 工作内容

  3.1接班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达岗位,做好接班工作。

  3.2查看上班记录,听取上班值班人员运行情况的介绍,未完成工作交代。

  3.3检查仪表、工具、机房钥匙及本部相关固定资产的数量状况,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

  3.4检查设备运行情况。

  3.5检查贵重物品是否齐全。

  3.6检查值班室的卫生是否干净、物品放置是否整齐、钥匙是否齐全。

  3.7凡有下列情况不得交接班,必要时立即通知工程主管到场处理:

  3.7.1设备记录与实际运行状况不符时。

  3.7.2交接班人数不齐或不在场时。

  3.7.3接班人员精神状态不良,包括疲倦、醉酒、伤病等时。

  3.7.4设备发生故障而在抢修中,而又必须交接双方共同处理时。

  3.7.5设备运行有异常而又找不出原因或运行情况不明时。

  3.7.6交班时发现仪表、工具、机房钥匙及本部相关固定资产的数量与清单上记录不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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