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验教学用化学危险药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柜内,并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
2、化学危险药品室、柜,必须实验管理人员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须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实行“五双管理”即双人管理、双本帐目、双把门锁、双人领发、双人使用。
3、化学危险品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黄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化学危险品列为重点防范区。
4、定期对化学危险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务必使帐目一致,非管理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实验室。
5、使用危险试剂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需用危险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填写好《危险试剂领用单》由专管人员或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替。
6、对实验中危险品的遗弃和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
7、危险试剂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进行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不得隐瞒。
8、专管人员对化学危险品的保管和使用中的安全性负有全部责任。
9、严禁用化学药品配制有害于人体身心健康的毒品和麻醉药品,管理人员用后作好登记,保证药品不流失,如发现有流失,管理人员要及时追回,并报告学校领导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