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对提供产品的供应商的管理,确保其符合公司安全管理的规定和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为本公司提供产品及服务的各供应商。
3 术语
供应商:指为本公司供应材料、设备及配件的工厂、公司、店铺及承包人。
4 职责
4.1 供应科负责对供应商的管理工作,对供应商的安全管理负主要责任,负责制定、修订本程序;负责对所购产品进行符合安全要求的验证,并对供应商的业绩进行评价。
4.2 安环科及生技科参与对供应商安全资格认证和评价;
4.3 采购员负责保存供应商安全评价记录并建立供应商管理档案。
4.4 生技科、安环科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评审,确保其符合健康的要求。
4.5 使用部门应检查、评价供应商安全表现,并将其表现反馈至供应科。
5、 管理办法
5.1 合格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价。
5.1.1 供应科负责收集和审查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资料,填写“供应商安全健康资格调查表”
内容包括:
a) 供应商的资质证书;
b) 供应商以往的业绩;
c) 了解供应商安全计划、实施程序和管理情况(包括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保证体系等);
d) 产品的性能和产品供应的售后服务与质量保证体系;
e) 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质量保证书;
f)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5.1.2 供应商(供方)评价
5.1.2.1 供应科负责组织对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5.1.2.2 供应科负责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单”,报总经理批准。
5.2 选择供应商
5.2.1 供应科进行物资采购以及发生招、投标业务时,应优先选择“合格供方名单”中的供应商。
5.2.2 当出现生产及检维修等紧急情况时,凡需要在合格供方名册以外进行采购时,应经部门经理审核,最后交公司总经理审批。
5.3 签订合同
供应科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应严格审查供应商在合同条款中所包括的安全内容:
a) 明确供应商对所提供的产品应执行的有关规范、标准;
b) 明确供应商对所提供的产品应承担的责任;
c) 明确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产品的处理措施;
d) 对产品出现的问题应提供有效的技术服务等。
5.4 产品验收和验证
5.4.1 采购的设备、劳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备品配件等由安环科、生计科负责验收,符合要求的入库。不合格的作退货处理。
5.5 供应商(供方)管理
5.5.1 供应科每一年根据设备、劳动防护用品、消防、气防器械的供货质量、价格、安全管理和交货情况,组织安环科、生计科对供应商的安全、质量表现及产品售后服务进行评价,对有关的危害及风险进行识别和管理,考评结果实施优胜劣汰。
5.5.2 由安环科填写“供应商一年评价情况表”,经公司总经理审批。供应科据此编制新的“合格供方名册”,经批准后提交一份由安环科安全标准化协调员备案。
6 相关记录
供应商安全健康资格调查表
供应商安全资格评审记录
合格供应商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