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公司的服务意识,完善公司服务质量,了解客户投诉内容、理由及要求,对客户投诉的处理进程进行督促特制度以下制度。
一、目的:
1、处理安全生产、服务质量投诉内容、理由及要求
2、对安全生产、服务质量投诉的处理进程进行督促
二、范围:
1、顾客对站内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情况存在意见或建议的投诉或举报的处理制度。
三、投诉举报方式:
口头举报、信件投诉地址:银川市兴庆区石油城基地加油加气站
电话传真:6933248 董永梅
明确站长为举报投诉办理工作牵头人,负责举报投诉的受理和登记工作。站内承担举报投诉(咨询)的受理、登记、现场调查、投诉举报处理结果反馈和调查材料(回复文稿)撰写报送等工作。
四、程序:
1. 接待、受理登记
接到来电(信、访)时,站内应对是否属于本所管辖的进行审核,属于加油加气站管辖的,应将有关内容进行记录;对于不属于站内管辖的,接待人员应对其说明理由,并告知其有权管辖的部门;对于简单的、当场能给予答复的,接待人员可现场口头答复举报投诉人。
站内在接到各种类别的举报投诉案件案件后,应及时填写举报投诉登记薄,由领导签署意见交有关主管经理处理。对不属于站内管辖的,由办公室将该举报投诉移交给有权管辖的部门处理。
2. 调查处理
站内在接到举报投诉后,应确定两名以上监督员对举报投诉内容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确有违法行为的,应及时立案,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调查处理的期限为自接到举报投诉之日起3日内。对必须先行检验的,调查处理期限为送样检验之日起7日内;承办科室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将调查结果、拟处理意见和答复函,以书面形式报分管领导审核。
四、回复:
1、公众监督:加油加气站负责人应定期查阅《投诉意见簿》,发现相关投诉内容,需现场调查情况,在5天内完成回复内容,不需现场调查的,1天内完成回复内容。回复文稿由分管领导审核、阅后,报办公室。
2、由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阅后,下达处理意见。
五、要求
1、建立工作台帐。所办公室建立投诉举报信息登记簿,分类记录人员来信、公众监督、投诉情况的登记时间、调查时间、调查人、调查结果。
2、实行首问负责制。首问负责制是指首先接到来电(信、访)的工作人员为第一责任人,必须给予解决、指引、介绍或答疑的责任制度。对服务对象的来电(信、访),第一责任人应做到:凡属本人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应耐心解答,认真及时办理。无法立即答复或解决的,应向对方交待清楚解决问题的日期。自己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上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或拖延处理时间。
3、及时沟通。站长对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要主动介入,摸清情况,掌握动态,做好协调解释工作,及时处理相关责任人,争取工作的主动权。
4、严格工作考核。凡是不按时对投诉举报进行调查处理,按时回复的,有一次扣除站长绩效考核奖金100元,扣除分管经理绩效考核奖金200元。对不执行首问负责制,发现一次,扣除责任人绩效考核奖金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