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各施工单位氧气瓶与乙炔瓶安全存放和使用情况,防止发生意外伤害,特制定本规定。
1、氧气瓶禁止卧放使用。因为卧放使用,一旦氧气瓶阀门意外脱落跑气,氧气瓶由于跑气的巨大反作用力,将向前冲或在地面打转,若附近有人,将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氧气瓶垂直立放使用,跑气时就会避免出现类似情况。
2、《溶解乙炔气瓶安全检查规程》第50条乙炔瓶使用规定"同时使用氧气瓶和乙炔瓶时,放置时不得小于安全距离;与明火距离一般不小于10米"。
3、、《气焊(割)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中第二条规定"氧气瓶、乙炔气瓶应分开和垂直放置并有防倒措施,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使用安全距离不得小于8m,防止不正确使用引起爆炸;未使用时距离不得小于5m。
4、同一工作地点只允许摆放两个氧气瓶,一个使用,一个备用!
5、按规定,氧气瓶不得将瓶内气体全部用完,最少应留0.1Mpa余压,以便再次充装时吹除灰尘和避免混进其他气体。因此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空瓶也不能混放。
6、储存气瓶仓库周围10m距离内不准堆置可燃物,不准进行焊接等明火作业,也不准吸烟。
7、储存气瓶应设有架子,气瓶垂直立放,空的气瓶可以平放堆叠,但每一层都应垫有木制或金属制得型板,堆叠高度不许超过1.5m。
8、储存气瓶的仓库不允许有取暖设备。
9、放置在露天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应用帐篷或轻便的板棚遮护,以免受到阳光曝晒。
10、氧气瓶保管和使用时应防止沾染油污;放置时必须平稳可靠,不应与其他气瓶混在一起;不许曝晒、火烤及敲打,以防爆炸。
11、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12、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13、乙炔气瓶使用压力不超过0.05Mpa,输气流量不应超过1.5-2.0米3/时瓶。
14、乙炔气瓶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对已卧放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使用,否则危险。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15、乙炔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16、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与乙炔接触的铜合金器具含铜量须得高于70%。
17、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瓶和氧气瓶应保持安全距离。
18、使用中的乙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剩余压力应符合安全要求:当环境温度<0℃时,压力应不低于0.05MPa;当环境温度为25~40℃时,应不低于0.3MPa。
19、乙炔瓶在使用现场或班组小库内储量不得超过5瓶。
20、乙炔气瓶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整齐放置,并有明显标志。
21、乙炔气瓶阀出口处必须配置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正常使用时,减压器指示的放气压力不得超过0.15MPa,放气流量不得超过0.05m3/h.L。如需较大流量时,应采用多只乙炔瓶汇流供气。
22、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开闭乙炔瓶瓶阀的专用搬手,应始终装在阀上。暂时中断使用时,必须关闭焊、割工具的阀门和乙炔瓶瓶阀,严禁手持点燃的焊、割工具调节减压器或开、闭乙炔瓶瓶阀。
23、 使用乙炔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对瓶阀、易熔合金塞等附件进行修理或更换,严禁对在用乙炔瓶瓶体和底座等进行焊接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