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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动液压叉车、发货车装载货物安全操作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4月17日

为了规范手动液压叉车、发货车装载货物安全操作,避免机械伤害的发生,保障机器的正常运行,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保证设备本身的安全和药品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手动液压叉车装载货物安全操作
        1、设备使用前安全检查
        ⑴使用前检查液压缸有无泄漏。
        ⑵使用前检查滑轮装置是否有效。
        ⑶使用前检查滑轮装置是否有异物缠绕并清除。
        ⑷以上检查任意一项不合格禁止使用设备。
        2、安全注意事项
        ⑴装载:装载货物时,货物重心应放置在货叉载荷中心位置,不要装偏、偏载;作业时勿用货物撞击货叉;严禁载物品重量超过叉车允许负载范围内作业。装载货物高度不得超过1.5米,货物不得超出卡板5厘米。超出本条规定要求的在搬运过程中每掉一次货物,若导致货物损坏,除了货物照价赔偿外,还对当事人减当月奖金10元;
        ⑵推行:操作时应在坚硬、平坦的路面上作业,注意避开空洞、不平的路面。严禁速度过快(不超过3公里/小时,成年人正常行走速度5公里/小时),转弯时减速。以防托底、翻车发生;在行走时为保证安全应降低货叉高度行走。行驶速度超出本条规定要求的减当事人当月奖金10元;
        ⑶卸货:卸载前首先固定好底轮或另一人扶好,防止在搬运货物过程中叉车溜滑失控,严禁作业人员站在叉车上作业。违犯本条规定要求的操作的减当事人当月奖金10元;
        二、发货车装载货物安全操作
        1、拖行发货车装载不得超3件,每超出一件减当事人当月奖金10元;
        2、两层发货车上层装载不得超3件,每超出一件减当事人当月奖金10元;
        三、上述手动液压叉车、发货车装载货物安全操作规定,当班管理人员见到有人违规操作要即时制止及整改,并对当事人作出处理。
        以上规定即日起执行,各班组组织学习 ,平时不按规定操作的人员一律按制度从严处理。每次给予当班班长和部门主管负连带责任1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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