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装卸作业现场使用的所有吊索具及起重机械、装卸机械配套使用的工属具(含起重钢丝绳、吊钩、专用钢丝吊带、吊具等)的管理工作。外协单位使用的装卸工属具统一由公司管理、配发。
2职责
生产作业部是港口装卸工属具的管理部门,负责装卸工属具的日常管理工作,使用班组负责日常操作管理、检查、维护和保管工作。
3工作程序
3.1新购工属具控制
3.1.1新购工索具由各部门填写“采购申购单”,经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购置。
3.1.2钢丝绳、吊钩等成品的采购,供应商必须提供制造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等技术文件。
3.1.3自行制作的工索具,完工后应进行相应的检验,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3.2建立工索具管理机制
3.2.1新购工索具投入使用后,由设备管理员统一分配管理,登记台帐或建立档案,纳入正常管理。做好抓斗的维修、保养、检查等相关记录。
3.2.1相关责任部门对各自范围的工索具应分门别类,摆放整齐,标识清晰,并建立台账记录。
3.3工属具的监察管理
3.3.1生产作业部对装卸工索具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参与工索具改革的生产性试验与鉴定工作。
3.3.2管理人员负责监督作业现场工索具的正确使用,并定期组织安全检查。
3.4工索具收发的管理
3.4.1工索具的借用、归还,外单位借用需办理借用手续;经设备技术部上报公司同意后,归属部门方可将工属具借出。借给对方前,由双方进行检查,在确认数量和质量合格后,做好登记。归还时双方也应进行检查并清点数量,合格后方可上架摆放。
3.5工属具使用、检查与维护
3.5.1工属具的使用应严格按其定额执行,严禁超负荷运行。
3.5.2各责任部门对责任范围的工属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问题应报设备技术部,并对检查维护内容作好记录。
3.5.3操作人员每次使用前,对工属具进行日常检查,并填写运行记录;使用部门每月进行自查中将工属具列入检查项目。
3.6工属具的报废
工属具的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设备技术部根据有关标准共同鉴定,经认可报废的工属具应由使用部门负责送往指定地点存放。
3.7工属具的赔偿
3.7.1工属具在归还时如发现损坏、丢失,应归还签字说明情况,并通知设备技术部及借用单位人员分析认定责任,由借用单位负责赔偿。
3.7.2现场工属具发现非正常损坏,应由生产作业部分析认定责任,由责任人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