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了有效地防治和控制公司大气污染物的排旷,保障人体健康,特制定本控制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文件适用于公司排放烟尘、二氧化硫及各类酸雾等岗位和部门。
3. 职责
3.1 技术部负责对公司排放的烟尘、二氧化硫及各类酸雾等气体的挥发和排入进行防治和监督管理。
3.2 制冷中心负责对氟、氨气体的挥发和排放进行控制和管理。
3.3 总务部门负责对食堂燃烧的液化气所产生的氮氧化合物、二氧化硫等气体排放进行控制和管理。
3.4 动力车间负责对所属锅炉房燃烧的煤所产生的烟尘、烟气(黑度指标)二氧化硫排放进行控制和管理。
3.5 采购部门负责对所采购的易挥发性物品和燃料包装的严密性和搬运进行监督。
3.6 生产线员工负责对使用易产生挥发性气体污染质及其包装(或盛载物)的正确使用和处置。
4. 工作程序
4.1 原料要求:
涉及使用燃料部门须采用低含硫量、含灰份低的发热量为4500-5000大卡的煤,作为燃料。
4.2 使用储存规定
4.2.1 在使用燃煤方面,要严格按操作程序操作,控制送风量,保证燃烧充分。
4.2.2 锅炉必须使用杂质含量低的燃料提高燃烧效率。
4.2.3 在化学特的使用方面,要严格按照工序操作标准,要按药品添加量添加,防止产生更多的气体、污染物的产生和挥发。
4.2.4 任何使用易挥发性化学物质的人,对使用过的药桶应立即盖好盖子(或塞子)。
4.2.5 任何在使用化学物质的过程中,应先检查药品包装(或盛载物)是否安全密闭,若发生打翻、泄漏、易挥发性的药品,应立即用自来水稀释,防止大量化学气体、挥发污染环境。
4.2.6 任何人取、拿、搬运易挥发药品不能有扔、低、砸、碰等易造成盛载物或包装损坏的不良动作行为。
4.2.7 供应商等相关方应提供和保证燃料或药品的商品质量和良好包装,防止泄漏挥发。
4.2.8 对有易挥发性气体、污染物的药品贮存区应保持避光低温(室温以下)通风等措施。
4.3 排放防治管理规定
4.3.1 各相关部门应当俦采用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
4.3.2 部门应当经常对机器设备进行保养、检修,保证机器设备的良好运行,提高燃料使用率或废气处理效果。
4.3.3 因发生事故或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排放或泄漏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物质,按应急操作程序执行。
4.3.4 任何人不得在公司地域内焚烧沥青、废油、油毡、油纸、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它能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借债恶臭气体的物质。
5. 相关文件
5.1 燃料、燃煤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5.2 化学物质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5.3 相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