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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除经费筹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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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0 更新日期:2010年03月28日

一、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是杜绝发生安全事故的前提。学校为排除事故隐患提供人力、物力、车辆等方面的保证,每年的财务预算安排一定数量的经费用于排除事故隐患。

二、一般隐患排除所需经费由学校自筹资金解决,若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需排除,提前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专题报告申请拨款解决,或请求有关部门资助解决。

三、用于排除事故隐患的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财务室负责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四、事故隐患排除后,报请有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按有关规定进行结算,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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