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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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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0 更新日期:2010年03月28日

1.班主任要及时向学生监护人通报学校开学时间、放假时间、正常的作息时间以及临时放假时间等,使监护人心中有数。

2.班主任要详细记载与学生监护人的联系电话或联系方式,并向家长告知自己的电话或联系方式,保持联系渠道的顺畅。

3.学生因事、因病不能正常到校,须由学生监护人提前向班主任请假,说明事由;对没有请假且没有按时到校的学生,班主任要在第一时间内告知监护人。

4.学生因事、因病或特殊情况需提前离校,班主任必须先与监护人取得联系,征得监护人同意后方可在学生出门凭条上签字,准许其离校;对未经准许擅自离校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通知监护人。

5.学生在上、下学路上如遇意外情况,班主任若获知情况,要及时通知监护人。

6.学生在校期间,如遇特殊情况(运动受伤,身体不适,精神不佳,心理异常,遗传病史复发等),班主任(学校)在采取相应措施的同时,应及时通知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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