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11月21日
1、实行学校大型活动批准制度。原则上不准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大型活动,如确实需要组织学生到外地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性劳动等,必须报教育部门批准;学校在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整年级,整班外出活动必须由中心校长报请县教育体育科技局批准。
2、节假日期间,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用学校,班级,教师个人名义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生活动。
3、活动开展之前必须找到临时的管理组织机构,确定活动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
4、各种大型集体活动外出前必须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制定周密的活动计划,指代有经验的干部,教师勘察活动现场,并有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队伍,必要时办理相关的保险手续;对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严禁组织学生前往。
5、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6、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7、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组织计划,应急预案,带队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送到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审批和存档。
8、活动期间每天上下午由活动负责人向校长汇报安全情况。
9、组织学生活动使用交通工具必须承运单位共同落实安全措施,严禁车辆无照运行,带病运行或超员运行等。
10、活动期间,如学生有重大意外事故,必须第一时间组织挽救伤员,并向校长或上级部门报告。
11、外出活动结束后,必须采取具体措施,确保学生安全到家。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