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推动全镇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客观、公正、有效的过程管理激励机制和长效机制,实现学校平安和谐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安全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
1.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实行“网格化”管理。按规定设立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有专门场所、办公设施等,未成立安全管理办公室的或未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扣2分,未实行“网格化”管理的扣2分。
2.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未建立安全工作制度扣5分,未层层签订学校(幼儿园)安全目标责任书的,每少一个科室或个人扣2分。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不合格扣5分。
(二)学校安全日常工作
1.学校专职安保人员值班要着警用服装,否则发现每一人次不着警用服装扣2分。
2.学校大小门要关闭并上锁,否则每发现一次不关闭校门扣2分。
3.上课前、中午间、放学时学校值班(护校队)人员要到位。
否则每一次扣2分。
4.将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整体工作,做到年度有安全工作计划,半年和年终有总结。没纳入整体工作的扣5分,无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的,每少一项扣2分。
5.各学校每周召开一次领导班子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分析安全工作形势,研究工作计划措施并做好记录,每缺一次会议扣1分。
6.按要求参加各级各类安全工作会议。无故缺席一人(次)扣2分。
7.及时传达和贯彻落实各级安全工作文件、会议精神,并将贯彻落实情况按要求报送镇教委安全办公室。没有报送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没有按时报送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寒、暑假及国庆节等假期值班表未按时上交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
8.安全工作受到区教育局通报批评或检查排名倒数第一的一次扣10分,排名倒数第二的一次扣5分。受到省、市、区其他形式通报批评一次,分别扣30分、20分、10分。
9.建立完善安全档案。安全档案和有关文件、资料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准确。未建立安全档案的扣5分,每少一份安全档案扣1分;档案内容建立不全面不具体的每一项扣0.5分;发现弄虚作假的,每项(次)扣5分。
10.学校每学期至少举行2次安全疏散演练,做到有计划、有预案、有照片材料,每缺一项资料扣2分,每少举行一次扣5分。
11.加强学校(幼儿园)24小时值班护导,无干部带班或值班人员脱岗、工作不规范的,每次扣2分。
(三)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
1.各中小学校每周要进行一次安全自查活动,检查记录要详细、认真,不走过场。每缺一次扣2分。记录不规范、不认真扣1分。
2.学校按要求应配有电警棍、橡皮棍、钢叉、木棒、警用钢盔、防割手套、催泪瓦斯等不少于7种的安全防卫器材,且放置合理、保存完好无损。每缺一种扣5分、每损坏一个扣2分。
3.区镇组织的安全检查每发现1处安全隐患点扣2分,每发现1处重大安全隐患点扣5分,对安全隐患(能整改)未按期整改的一处扣5分。
4.安全夜查中,无领导带班的扣2分,无值班人员的扣5分,
(四)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1.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月”、“119消防宣传日”等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使师生受教育率达到100%。学校要开设安全教育课,并做到有教学计划、有备课或讲座材料、有教学检查,安全教育课要纳入学校教学量化之中。每有一项不合格扣2分。
2.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安全宣传活动,有方案、有落实、有总结,每学期应不少于2次,每缺一次扣2分。
3.加强安全工作信息调研、信息上报和宣传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各学校(幼儿园)每月至少要向镇安全办公室报送2条以上安全工作信息或在有关媒体上宣传2条以上安全工作信息。每缺一条信息扣2分。
(五)食品卫生管理
1.有食堂的单位未配备食品卫生监督员的扣5分。
2.学校(幼儿园)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开办食堂的扣5分,从业人员没有取得健康证的每人扣2分。
3.食堂索证、进货台帐、规章制度,每缺少一项扣2分。
4.卫生部门通报批评的分别扣分10分、5分。
(六)交通安全管理
1.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并加强监督和管理,缺少相关资料的扣2分;没有制定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扣5分。
2.发现学校(幼儿园)使用非法车辆接送学生的,每有一例扣5分,
3.学校(幼儿园)下发“致家长交通安全一封信”,劝阻家长不租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由家长阅读并签字后留存学校保持半年以上。每学年不少于二次,每少一次扣5分。
(七)消防安全工作
1.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扣5分,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标识错误和不能使用的每有一例扣2分。
2.未按规定配置能正常使用消防器材的,每少一件扣2分;没有制定火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扣5分。
3.学生宿舍内生电炉子或乱接电源的扣5分,有点蜡烛、蚊香出现明火的扣5分;学生在宿舍内有吸烟现象的每发现一例烟头扣2分。
(八)外出集体活动安全
1.未经报批学校组织学生外出举办集体活动的扣5分;没有制定大型集体活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扣2分。
2.学校(幼儿园)组织集体活动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的扣10分。
(九)校园建筑安全
1.学校(幼儿园)校舍、图书馆、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微机房、宿舍、配电室、建筑工地、锅炉房等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的每缺一项扣2分。
2.未定期对学校建筑检查和维修的扣5分;未制定校园建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扣2分。
(十)校园治安管理
1.学校未定期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的扣5分;未制定突发治安事件预防及应急预案的扣5分。
2.学校要定期进行管制刀具的排查工作,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及其它危险品的每发现一例扣5分;发生校园暴力事件的扣10分。
2013.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