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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生安全接送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3月17日

1.学生原则上要求家长亲自接送,特别是一、二年级学生,家长每天早上7:50之前将孩子送到学校门口,目送孩子进入校园后方可离开;下午4:40放学,家长准时到校门口等候。
2.如果家长用车辆接送,务必将车辆停在校门口50米处;家长接送好孩子后,应立即离开,不得逗留,以确保校门口道路畅通、秩序井然。
3.学生生病、有事不能来学校上课,家长应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做好请假工作。
家长不接送,自行到校、离校的学生,家长要保证好孩子的路途安全。
4.班主任每天做好晨检工作,发现班级学生无故缺课、学生身体不适等情况,及时与家长联系。
5.班主任要经常教育学生,在上下学的路上如果独自行走,不要与陌生人搭话或跟陌生人走。
6.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私自离开学校。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得知情况后,由家长或家长指定的亲属来候接。
7.带队老师应当将学生送至学校门口,并密切注意来接人员,如果发现可能对学生的人身安全有威胁情况,应当立即与校门口值班老师联系,采取相应措施。
8.学校会预先以“告家长书”或小黑板通知等形式及时发布因学校教育教学之需而临时变动的作息时间,保证家长能按时接送,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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