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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定期安全检查与隐患报告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2月08日

为确保学生安全,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的限度,学校特制定了安全检查与隐患报告制度制度。

1、安全隐患检查,必须在全校范围内进行。

2、安全隐患检查每两周进行一次。

3、每次检查,每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必须有安全知识和检查能力的人担任。

4、每次检查,必须用文字的形式记录在册,并以书面的形式向有关负责人和管理部门报告。

5、在检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填写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台帐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6、总务处进行整改,必须是在发现安全隐患收到报告之后立即进行。

7、在检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汇报学校相关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8、定期对教师、学生心理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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