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督查目标
1、加强学生课间活动的安全及文明礼仪教育,提高学生的课间安全意识,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2、学校安全人人有责、课间活动人人来管。把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防止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
二、督查组成员
组 长:校长
成 员:全体班子成员
每日值勤教师和部分少先队安检员
三、督查内容
课间活动主要不文明、不安全行为:
1、在走廊、在厕所、上下楼梯不靠右行,故意推挤。
2、课间追逐打闹、上下课急速奔跑。
3、玩水枪、弹弓,玩陀螺,及攻击性较强的游戏。
4、在升旗台、花池、栏杆台或高坎玩耍、攀爬、跳跃。
5、不在本班活动区域活动,到其它地方玩耍。攀爬、翻跃校门,爬篮球架、爬教室的窗户。
6、攀爬教室前及连廊的栏杆,在地上爬来爬去。
7、在楼梯间玩游戏、滑栏杆,把栏杆的斜边当“滑梯”。
8、乱扔石子打人,乱扔果皮纸屑,从高处用瓶子向下洒水、扔废纸及塑料瓶等杂物。
9、把跳绳从栏杆处伸到楼下,吸引楼下学生争抢。
10、故意伸出腿绊人、推同学撞人。
11、在教室内爬、坐、踩桌子,站在桌凳上向外探头。
12、擅自出校园到外面买零食、学具等物品。
四、具体要求
1、对班主任的要求:利用晨队会、及板报等形式对学生进行课间安全教育,课间活动不追逐,不打闹,做到文明礼让。对学生课间活动做必要的引导,引导学生做丢沙包、跳绳、踢毽子等有益的活动。课间督查学生的行为,发现不良行为应及时制止。
2、学校督查组每天至少两次不定时抽查,每发现以上类似情形之一,每人次扣班级量化分1分,扣班主任安全管理分0.1分。并通报批评。
3、对值勤教师的要求:值勤教师及时到岗,密切关注学生活动,对危险性游戏及时制止,正确地处理突发安全事故。无故缺岗或不及时到岗者按照《安全管理规定》每一次扣量化分0.2分,不戴值勤牌每发现一次扣0.1分。每周通报一次。
4、对值勤学生的要求,每天课间不定时进行抽查,发现不良现象时,应记下学生姓名及班级,及时上报大队部公布检查结果并纳入班级量化。
5、对门卫的要求:严禁学生课间擅自出校园。出校园必须有班主任批条,否则门卫不得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