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围绕和谐发展、稳定发展观念,强化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积极预防和有效处置校园意外事故,以切实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工作秩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枣庄市第二十九中学安全事故处理一般程序。
二、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管,谁处理;谁的责任谁承担”的原则。以学校大局为重,尽可能减少损失的原则,尽可能避免负面的影响。对出现的事故采取积极主动、沉着冷静、公正合法地进行处理。
三、处理程序
(一)逐级上报原则
在校内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当堂任课教师(或当日安全值勤人员及训练队教练)为第一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告知该班班主任教师,班主任上报年级组长。年级组长将事故情况及时上报包级主任。包级领导上报安管办备案。再由安管办上报安全领导小组。
(二)逐级处理原则
1、事故发生不论第一责任人(当堂任课教师、当日安全值勤人员、训练队教师)有无责任。都应做为事故处理的第一责任人,采取积极主动、及时、有效的处置方式方法。
2、班主任教师做为班级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积极配合事故第一责任人做好家长的安抚及事故的处理工作。若能够妥善处理的,且没有造成任何影响的,学校将不予追究责任。若不宜处理的事件,请求年级组长协助处理。
3、年级组长做为本年级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积极督导班主任教师及事故责任人做好相关事故处理工作,并配合做好相应的安抚工作。及时将事态的发展情况上报包级领导。
4、包级领导得知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置方法。及时了解事态的发展,并协助事故第一责任人解决相关问题,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避免造成负面影响。
5、安管办在了解事故的发生及事态的发展后,及时向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并传达安全领导小组决议。协助包级领导解决相关问题。
6、安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人,针对所发生事件及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对所发生事故采取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并将实施意见上报校长审批。
四、工作要求
(1)哪个部门、哪个年级、哪个班级发生事件,就由相应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具体负责处理,其他部门相互支持,在校安全领导小组指挥下,共同配合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2)快速反映原则。学校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按照逐级上报原则,在第一时向上一级报告。相关科室得到报告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果断处置。
(3)坚持安抚疏导,防止激化的原则,重在思想教育,做好、做细思想工作。
(4)一切以保护全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为目的,避免伤亡事故发生。
(5)无条件服从原则。一切服从大局,坚决服从校领导小组指挥,相互配合对发生事件处置不推诿、不拖拉、不扯皮。对不服从学校指挥而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