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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安全考核奖惩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0月12日

依据项目整体管控计划,秉承“中国建筑,和谐环境为本;生命至上,安全运营第一”的安全理念,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一岗双责”,总分包联动,全员安全管理,事事有策划,有资源保障,有验收,有检查,有预案,确保生产、安全平稳运行,特制定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作业动态管理暂行处罚办法”。
一、奖励
凡在安全生产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给予表扬或一定的物质奖励:
1、认真贯彻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总公司、局、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
2、在公司每年年度的安全大检查,或在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检查中,受到表扬和奖励的个人。
二、检查管理规定:
1、每周一早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检查。
(1)检查上周安全专项检查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检查目前现场存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问题;
(3)总结上周现场存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概况,以及针对现场存在的问题的处理措施、处罚情况。
2、安全部每天现场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照本制度等相关文件采取处理、处罚措施。
3、工程部、质检部、安全部、后勤部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之内在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发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问题后,应及时按照本制度等项目部相关规定采取处理、处罚措施。如果对存在的问题推诿扯皮,且屡次不整改,不进行处理、处罚,对相关部门及人员每人罚款50元。
4、对于项目管理人员、分包单位项目管理人员等各级项目管理人员违章行为,按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作业动态管理暂行处罚办法”中对施工人员处罚数额的双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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