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防火、防爆的主要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2月22日

1防爆泄压
1.1定期对设备进行无损探伤检验和测厚工作。
1.2高低压系统之间应安设止逆阀等安全措施。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安装必要的自控监测仪表、自动调节报警装置、自动和手动泄压排放设施。
1.3所有放空管均应引至室外,并高出厂房建筑物、构筑物2米以上。若设在露天设备区内的放空管,应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设备2米以上。
1.4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应设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应有向管内加氮气或蒸汽的措施,同时应有良好的静电接地设施。放空管应在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内。
1.5安全阀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按照安全阀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1.6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的生产设备或贮槽等,应装爆破板(防爆膜),导爆筒出口应朝安全方向,并根据需要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
1.7凡是装有触媒的高温设备,必须泄压降温后方可打开。(触媒需要惰化的,应进行惰化。)
1.8压缩气体钢瓶的充装、使用、贮运严格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2控温、控压
必须严格控制温度、压力,不得超温、超压。温度计、压力表及仪表装置必须定期校验,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准确。重要的设备和部位,应装设自动调节、温度、压力的声光报警装置。
3防止氧含量超标
3.1在煤气柜前后装设必要的氧含量报警器和事故联锁装置的安全设施,并定期进行校验,确保监测数据准确、联锁装置完好、有效。
3.2氧和可燃气体混合是发生火灾爆炸的主要原因之一。管道系统和设备在检修前,一定要将可燃气体置换干净;检修后一定要将空气置换合格后,方可通入易燃气体。
4防火措施
4.1在工序之间,各设备的进出口管道应设置切断阀或安全水封。主要设备上应设单独放空管。
4.2氧气、空气、氮气、可燃气体或液体彼此之间不得直接连通,必须设置止逆阀,安全水封或装设两关一开阀门(两阀间设放空阀),也可加上盲板或拆掉一段管子。
4.3在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管道系统,应有惰性气体置换的设施。惰性气体可与灭火设施共用。
5防静电放电
5.1下列设备及管道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生产、贮运、运输和装卸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
◆易产生静电的危险场所入口处、外侧,应装设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接地扶栏、接地的门把手、装卸站台的接地金属棒等。
◆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近,对地绝缘的金属、导体等都应有专门接地。
5.2在装油或装其它易燃液体作业时(如甲醇、液氨、重芳烃),禁止进行取样和检测
工作,检测或取样工作应在装料完毕,静止10分钟以后进行。
5.3禁止使用喷射蒸汽的办法加热易燃液体。
5.4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工作。
5.5限制易燃液体输送速度,使易燃液体在输送过程中不超过安全流速的规定。
5.6易燃液体经管道进入储罐时应设防冲击档板,如从顶部进入储罐,进料管应伸至罐底部,距底不大于100mm,以减少静电产生。
5.7易燃液体罐区内的管道、储罐上的导电不连续处应采用金属导体跨接,并进行静电接地处理;对大型易燃液体罐区,在易燃液体物料管线上还应设置静电缓和器、静电消除器等防止和减少静电荷积聚的设施。
5.8在有静电危害的场所,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和手套,不得穿化纤衣物;不得穿带钉鞋进入现场;不得携带与工作无关的金属物品;不得在作业场所穿脱衣服、鞋帽;不得在作业场所梳头。
6防电气火花
6.1在具有燃烧、爆炸危险的场所,根据其危险顶级选择合适的防爆电器设备或封闭式电气设备。
6.2选用检验合格的防爆电机,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及检测制度,建立经常性的维修制度,保证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
6.3易燃易爆场所的电线应绝缘良好,并敷设在铁管内,防止应短路产生电火花。
7贮运设施
7.1易燃液体贮罐应设液位计、呼吸阀、消防泡沫管枪。如无呼吸阀时,应设带有阻火器的放空管。
7.2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38℃的易燃液体常压贮罐,应设冷却降温等安全设施。闪点低于28℃,而沸点在38℃至85℃之间的地上易燃液体贮罐,应设冷却喷淋等设施。
7.3气体贮罐应设安全阀、压力计、液位计、温度计,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却喷淋设施。液氨贮罐上应装设液位计,压力表和安全阀。
7.4采用密封性能良好的阀门、泵、法兰、垫片等,并设置正确的防火堤、污水收集池等
7.5在贮存设施的阀门、泵、法兰周围设置有毒及易燃气体浓度监测仪及监视画面,并
与温度压力、液位接到主控室,进行实时监控。7.4充装液氨前,必须对钢瓶进行认真检查,不合格的禁止充装。
7.5贮存易燃易爆液体的设备,宜装有高低限位报警器及自动调节装置。严禁使用塑料容器盛装易燃、可燃液体。
8消防设施
8.1厂内的消防设施,应根据工厂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有关单位的消防协作条件等综合考虑。室外消火栓,应根据需要沿道路设置,且宜靠近路边;其间距和保护半径不宜超过120米;消防给水压力应满足最大用水量时,水枪的射程不低于15米的要求。危险化学品储罐区、装卸区站台等处,消火栓间距不宜超过60米。地下消火栓应有明显标志。
8.2除全厂性消防设施外,还应在生产装置,变配电所,仓库等场所,设置一定数量的小型灭火机和简易灭火器材,如砂、灭火毯等。
8.3必须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消防器材应放在明显便于拿取的地方。灭火器放置的地点应当干燥,远离热源,不受高温辐射、阳光曝晒、温度适宜,不受化学物质侵蚀,周围不得有障碍物
8.4严格执行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即定人员维护、定点存放、定期检查,并列为交接班内容,保证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有效的状态。用过的或失效的灭火器材应及时充装或更换,空瓶不得放于生产、施工现场,不得与实瓶混放。
8.5对甲醇罐区,应选择液上喷射泡沫灭火系统,且泡沫液应具有抗溶性。
6  记录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