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电操作管理
(1)禁止使用或安装木质的配电箱、开关箱、移动箱。电动施工机械必须实行“一闸一机一漏一箱一锁”制度,且开关箱与所控固定机械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5m。
(2)严禁以取下(合上)熔断器的方式对线路进行停(送)电。严禁维修时约时送电,严禁以三相电源插头代替负荷开关启动(停止)电动机运行,严禁使用200V电压行灯。
(3)严禁频繁按漏电保护器和私拆漏电保护器。
(4)严禁长时间超铭牌额定值运行电气设备。
(5)严禁在同一配电系统中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做保护接地。
(6)严禁直接使用刀开关启动(停止)4kW以上的电动设备,严禁直接在刀开关上或熔断器上挂接负荷线。
(二)怎么进行用电工作监护
(1)在带电设备附近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监护。
(2)在狭窄及潮湿场所从事用电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监护。
(3)登高用电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监护。
(4)监护人员应时刻注意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监督其正确使用工具,并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发现有违反电气安全操作规程的做法应及时纠正。
(5)监护人员的安全知识及操作技术水平不得低于操作人员。
(6)监护人员在执行监护工作时,应根据被监护工作情况携带或使用基本安全用具或辅助安全用具,不得兼做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