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级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加快建立健全“五级无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万安办〔2015〕39号)文件精神,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党委、政府及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单位(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它分管行业工作的领导及联系村(社区)领导对分管行业及所联系村(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根据镇党政班子成员分工及相关职能单位(部门)职责划分情况,现对白沙镇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明确如下。
一、镇党政班子成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郑宗春(党委书记)、姚端荣(党委副书记、镇长):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组织、督促本辖区各单位(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李庆宗(人大主席):
1. 负责农电、通信的安全工作。具体抓好农村电网、电信、移动、联通的安全监督与管理。
2. 负责邮政安全生产工作。具体抓好邮政的安全监督与管理。
王钰(党委副书记):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大调解工作。
冯小华(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监督全镇安全生产工作。
李德喜(党委委员、分管安全副镇长):
1.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具体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责任,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解决镇党政班子其它成员和相关单位(部门)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镇安办开展常规安全生产工作。
2. 负责镇内各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承担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 负责消防安全工作。跟踪、督促、监督相关单位(部门)落实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依法对相关建设项目进行消防审核、验收;对烟花爆竹、天然气等危险化学品聚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工作监督。
4. 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督促落实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组织开展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排除隐患。
5. 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道路客、货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钟超(党委委员、副镇长):
1. 负责食品药品卫生安全工作。监督落实卫生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抓好突发食品药品安全及医疗卫生救援。
2. 负责文广工作。对本辖区娱乐场所和开展的娱乐活动进行安全隐患检查。
3. 负责旅游工作。对本辖区旅游景点的安全进行管理。
陈刚(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
1. 负责建筑、压力容器、燃气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管理权限,督促在建工程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 负责农业安全工作。
张大柳(党委委员):
1. 负责学校的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学校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和落实安全防患措施,确保学校和学生安全。
2. 抓好非法盗采国土资源和地质滑坡的安全管理工作。
康健(组织员):
1. 负责农业农机、畜牧兽医、水利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具体抓好病险水库、山塘、农机等的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
2. 负责森林防火安全工作。
各村(社区)辖区内的安全工作,由联系村(社区)领导及驻村(社区)干部负责跟踪、监督与管理。
二、相关单位(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1. 镇安办工作职责:在镇党委政府、镇安委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统一协调和督促相关单位(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指导全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承担镇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 镇交管站工作职责: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配合派出所监督检查道路交通安全。
3. 镇村规办工作职责:负责全镇建筑安全、压力容器、燃气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
4. 林业站工作职责:负责森林防火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制定防范森林火灾的措施和对策;负责全镇的森林防火、森林采伐方面安全监管工作。
5. 农技站工作职责:负责对全镇农机安全、农药安全及毒鼠强等进行监管、检查、督促当事方进行整改;对非法经营农资予以打击。
6. 水务站工作职责:负责全镇水利设施及防汛工作进行监管、检查。
7. 食药站工作职责:负责卫生系统的安全监管工作,依法对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生产经营场所食品药品进行监督检查;抓好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医疗卫生救援。
8. 派出所工作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和公共安全管理;承担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审查核发民用爆炸物品的监督管理;负责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9. 国土所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开展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排查矿山的安全隐患,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并对全镇的非法开采、地质滑坡等进行检查、督促整改,加大非法盗采国家资源的打击力度。
10. 工商所工作职责:负责对企业登记中涉及安全生产的要件进行审查,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生产经营场所及食品药品进行监督检查,配合相关单位(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相关单位(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手续;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
11. 邮政支局工作职责:负责邮政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禁寄邮品的监督检查,保障邮政通信安全。
12. 供电所工作职责:负责电力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事故隐患,防患事故发生。
13. 镇辖各学校工作职责:负责本校及教学点的安全工作。
三、各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各村(社区)全体干部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负责巡查、监管、落实本村安全生产工作。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村支两委成员按职责分工具体抓好落实。
四、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