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火用电制度:
根据大厦装饰守则,结合本单元的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规定。
(1)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学习掌握安全防火知识,熟悉现场防火器材的正确使用。
(2)设立现场防火安全员,施工现场制定防火安全员二十四小时责任制。
(3)施工现场临时供电专人负责,机械设备专线专用,不许随便拉线接线,机械设备按规定操作。
(4)施工现场临时供电专人负责,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得快。
(5)施工需要动用明火、电焊时,必须事先得到管理公司的许可,办理动火证,按消防管理制度执行。
(6)现场材料堆放整齐,垃圾、废料装入备用的编织袋内,只许放在本单元内,统一运走。
(7)油漆、稀料等易燃物品,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8)施工现场、写字楼内严禁吸烟,如现场发现吸烟者均按发现一次罚款50—200元,予以处罚。
(9)各工种实行工长负责制,并任命消防安全员2名,24小时值班,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安全保卫措施:
(1)在施工现场使用电、气焊,以及动用明火时,必须到保安部门开具用火证。动火前必须严格清理周围所有易燃品。并备好必要的消防器材。要专人看火,完工后,必须检查现场确无不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去。使用电、气焊必须由持有有效焊工证的本人操作。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0—200元。
(2)严格执行施工用电制度。施工用的电源、接线等,必须符合施工用电规定。施工时如需要使用大厦的电源,必须与大厦工程部联系,取得同意后才能接电。现场使用的电器必须安全保险。违反上述规定,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严格管理油漆、稀料的使用。严禁在施工现场大量存放油漆、稀料。现场使用的稀料,应随用随配,调配应在室外进行,一切存放使用调配料的场所严禁明火。如大面积使用稀料作业,事先应通知保安部,采取严格的消防措施后才能施工。违反上述规定者,对当事人罚款50元。
(4)严禁乱放易燃物。施工期间使用的各种可燃物、易燃物,要妥善保管,不得乱扔乱放。对刨花、锯未、木屑及用剩下的油漆底子,擦油漆的废布、废纸等可燃、易燃物,每天下班前要清理干净。不得在公共区域堆放物品,阻塞通道。
(5)各工种施工操作实行专人负责制,消防安全员负责检查、监督各工种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