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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冷设备和制氢、储氢装置的运行与维护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8月01日

1 氢冷发电机的冷却介质进行置换时,应按专门的置换规程进行。在置换过程中,须注意取样与化验工作的正确性,防止误判断。
        2 发电机氢冷系统和制氢设备中的氢气纯度和含氧量,在运行中必须按专用规程的要求进行分析化验。在制氢电解槽氢气出口管上应有带报警的氢中含氧量在线监测仪表。氢纯度和含氧量必须符合规定标准;发电机氢冷系统中氢气纯度按容积计应不低于96%,含氧量不应超过1.2%;制氢设备氢气系统中,气体含氢量不应低于99.5%,含氧量不应超过0.5%。如果达不到标准,应立即进行处理,直到合格为止。
        3 制氢电解槽和有关装置(如压力调整器等)必须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保持正常运行,以保证氢气的纯度符合规定。值班室内应设有带报警的压力调整器液位监测仪表。压力调整器发生故障时应停止电解槽运行。
        4 氢冷发电机的轴封必须严密,当机内充满氢气时,轴封油不准中断,油压应大于氢压,以防空气进入发电机外壳内或氢气充满汽轮机的油系统中而引起爆炸。油箱上的排烟风机,应保持经常运行。如排烟风机故障时,应采取措施使油箱内不积存氢气。定期检测氢冷发电机组油系统、主油箱、封闭母线外套的氢气体积含量,超过1%应停机查漏消缺。当内冷水箱的含氢量达到3%时报警,在120h内缺陷未能消除或含氢量升到20%时,应停机处理。
        5 为了防止因阀门不严密发生漏氢气或漏空气而引起爆炸,当发电机为氢气冷却运行时,空气、二氧化碳的管路必须隔断,并加严密的堵板。当发电机内置换为空气时,氢气的管路也应隔断,并加装严密的堵板。
        6 氢冷发电机的排氢管必须接至室外。排氢管的排氢能力应与汽轮机破坏真空停机的惰走时间相配合。
        7 制氢室内和其他装有氢气的设备附近,均必须严禁烟火,严禁放置易爆易燃物品,并应设“严禁烟火”的标示牌。储氢罐周围(一般在10m以内)应设有围栏,在制氢室中和发电机的附近,应备有必要的消防设备。
        8 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制氢室。
        9 禁止在制氢室中或氢冷发电机与储氢罐近旁进行明火作业或做能产生火花的工作。工作人员不准穿有钉子的鞋。如必须在氢气管道附近进行焊接或点火的工作,应事先经过氢量测定,证实工作区域内空气中含氢量小于3%并经厂主管生产的副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工作。制氢室内的管道、阀门或其他设备发生冻结时,应用蒸汽或热水解冻,禁止用火烤。为了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漏氢的情况,可用仪器或肥皂水进行检查,禁止用火检查。
        10 储氢设备(包括管道系统)和发电机氢冷系统进行检修前,必须将检修部分与相连的部分隔断,加装严密的堵板,并将氢气置换为空气,按照本规程9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进行工作。
        11 排出带有压力的氢气、氧气或向储氢罐、发电机输送氢气时,应均匀缓慢地打开设备上的阀门和节气门,使气体缓慢地放出或输送。禁止剧烈地排送,以防因摩擦引起自燃。
        12 气瓶应直立地固定在支架上,不要受热,并尽量避免直接受日光照射。储氢罐上应涂以白色。储氢罐上的安全门应定期校验,保证动作良好。
            关于气瓶的搬运、储存和使用中的其他注意事项,应遵守本规程11.3的有关规定。
        13 油脂和油类不准和氧气接触,以防油剧烈氧化而燃烧。进行制氢设备的维护工作时,手和衣服不应沾有油脂。
        14 制氢室中应备有橡胶手套和防护眼镜,以供进行与碱液有关的工作时应用;还应备有稀硼酸溶液,以供中和溅到眼晴或皮肤上的碱液。在配制电解液工作中,关于处理碱液的安全注意事项,应遵守本规程9.4的有关规定。
        15 制氢室着火时,应立即停止电气设备运行,切断电源,排除系统压力,并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由于漏氢而着火时,应用二氧化碳灭火并用石棉布密封漏氢处不使氢气逸出,或采用其他方法断绝气源。
        16 不要用水碰触电解槽,禁止用两只手分别接触到两个不同的电极上。
        17在发电机内充有氢气时或在电解装置上进行检修工作,应使用铜制的工具,以防发生火花;必须使用钢制工具时,应涂上黄油。
        18 制氢室和机组的供氢站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装置。门窗应有防止产生静电、火花的措施,门应向外开,室外还应装防雷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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