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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标志设计的一般要求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12月25日

交通标志的基本功能是为车辆和行人提供完善和清晰的情报。面对复杂多变的交通状况和环境因素,理想的交通标志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1)对交通标志颜色的要求

  对于颜色的选择,一方面要确保交通标志的视认性,另一方面还应考虑颜色所表达的抽象概念。根据颜色视觉的规律,道路交通标志多采用红、黄、绿、蓝、白、黑等颜色,不用中间色。

  a.红色,在人们心理上会产生强烈的兴奋感和刺激性,适用于表达禁止、紧急停止等信息。用于禁令标志的红圈、红斜杠、“停车让行”标志、“禁止进入”标志等的底色;

  b.黄色,具有警戒的感觉,适用于传递警告信息。用于警告标志、高速公路的“终点提示”、“车距确认”等标志的底色;

  c.蓝色,使人产生沉静、安宁的感觉,多用于传递指示信息。用于指示标志、施工标志、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底色;

  d.绿色,使人产生舒适、恬静、安全感,多用它来提示安全、行进等信息。用于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的指路标志底色;

  e.棕色,用于旅游区标志的底色;

  f.黑色和白色,具有较好的对比度,交通标志的文字、图形符号多采用这两种颜色。

  (2)对交通标志形状的要求

  人们对于交通标志的认知始于对其形状、颜色的判断。因此交通标志的形状被赋予了一定的含义,以增加其传递信息的内容。

  a.圆形,在同等条件下,圆形内的图符显得大些,容易看得清楚。用来表示“不允许”、“禁止”。

  b.三角形,在等面积的情况下,辨认效果最佳。等边三角形被用来作为警告标志的图形。

  c.矩形,给人以安稳感,而且可利用的面积大,非常适合于布置指示标志、指路标志的图符和文字。

  (3)对交通标志图符文字的要求

  图形符号可直接表达交通标志的内容。在视觉条件受限制时,图形符号要优于文字,且不受国家民族、语言文字的影响。

  交通标志的图符、文字应具有较强的直观性和醒目性,必须简练、清晰、形象,不能产生歧义,并尽可能采用国际通用的图符。具体要求如下:

  ■ 交通标志的图符应严格按标准规定制作,不得任意修改图案;

  ■ 交通标志的汉字、拉丁字和阿拉伯数字应采用标准规定的字体;

  ■ 指路标准采用中英文对照时,汉字应置于英文之上,英文字母的高度为汉字高度的1/2,小写字母的高度为其大写字母高度的3/4。

  (4)对交通标志牌面尺寸的要求

  ■ 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的牌面尺寸根据计算行车速度确定;

  ■ 对于指路标志,由计算行车速度一定标志文字高度,根据字数、间隔、行距等计算确定牌面尺寸;

  ■ 交通标志牌面应进行美化设计,要确保视认性。

  (5)交通标志的反光与照明

  所有道路上的交通标志原则上都应采用反光材料制作标志牌面。

  1.高速公路及背景复杂的城市道路的交通标志应采用三级以上的反光标志膜,四、五级反光膜可用于四级公路和交通量很小的低等级公路;

  2.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的曲线段标志及城市地区的多路交叉路口,宜选用具有广角性能优良的反光标志膜;

  3.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的门架标志和悬臂标志,为获得与路侧标志相当的反光效果,宜选用比路侧标志所用反光膜等级为高的反光材料,或把门架标志和悬臂标志上的字符改用反射器,以改善其夜间的视认性。

  交通标志的照明分为内部照明和外部照明两种方式:

  1.内部照明标志采用半透明材料制作交通标志面板,有单面显示和双面显示两种。应保证标志面照度均匀,在夜间具有150m的视认距离。标志强度足够,灯箱结构合理,防腐、防雨、防尘。

  2.外部照明标志依靠外部光源照亮标志牌面,应保证光照均匀,不造成驾驶员眩目,确保在夜间具有150m的视认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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