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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8月31日

为切实搞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 的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安全生产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尽职尽责、超前防范,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现结合我矿实际,就进一步贯彻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以下工作:
  (一)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
  1、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规章要求,建立建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制度;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制度。
  (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1、加强隐患排查整改,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级管理的任务、范围和责任。逢五、逢十组织全面的、以隐患排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限期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由通安科负责人组织进行验收,并按规定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上报隐患排查整改各类报表。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安全设施设备投入保障机制,按有关规定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确保隐患整改的资金投入。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要制定专门方案,落实资金,明确专人负责。
  3、建立健全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各工种、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各个岗位的职工在安全生产中应负的职责,形成自上而下的完整严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4、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的核心领导作用,对领导班子各成员进行合理分工,按照各自管辖的工作范围,进一步明确安全技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相关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成员的专题述职报告,认真检查各成员的履职情况,建立履职奖惩机制。
  5、严格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技术人员准入标准。总经理、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等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持有《安全资格证书》及《矿长资格证书》。
  6、严格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7、认真做好停产整顿、节日放假、停产检修的复产复工验收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限期完成整改。节日停产放假或检修的制定和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恢复生产前,公司制定具体的复产方案,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对员工集中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停产整顿、节日放假或检修完毕后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复产复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复产复工。
  8、遵照国家有关规定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9、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接受工会组织和职工监督。
  10、加强劳动组织和用工培训管理。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等。制定落实职工全员教育培训计划,对新招入矿的井下作业人员,进行不少于72学时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三)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1、建立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安全技术管理体系。设立由总工程师直接管理的设计、地测、生产技术、“一通三防”和防治水等关键技术的部门和机构,负责落实安全技术管理工作。采、掘、机、运、通、地测等基层单位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负责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2、严格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瓦斯治理方针,着力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编制审核瓦斯治理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准确把握、坚决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监局关于瓦斯治理的各项方针、政策,严防瓦斯灾害,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积极推进我矿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
3、严格执行“一通三防”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做好矿井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自燃倾向性的鉴定报批工作。每旬组织一次对矿井的全面测风,采煤工作面、掘进巷道必须按规定形成独立的通风系统,严禁采掘工作面微风或无风作业。按标准建立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并确保传感器安装符合规定,系统完好,监控有效,有专职管理队伍,专人维护,定时检验和调校,确保系统真正发挥作用。采掘工作面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及时检查工作面瓦斯、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情况,杜绝超限作业。建立防尘系统,落实综合防尘措施。
  4、加强矿井火灾防治工作。随时做好观测和记录,制定安全预防措施,成立矿山救护小组。
5、加强矿井水患防治工作。摸清矿区水文地质情况,定期组织对矿区及周边积水情况的调查研究和分析,加强预测预报。完善有关水文图纸资料,通报技术预测结果,使所有井下职工清楚水情、水患,掌握防范措施。坚持“预报预测、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方针,制定和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防治水综合措施,配备足够的防治水装备,制订防治水应急预案,确保水患有效治理。
  6、巷道贯通、系统调整、排放瓦斯、盲巷管理等重要技术工作,成立由总工程师负责的技术管理小组,加强现场指挥和协调。
  7、夯实安全技术基础工作。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绘制和审定矿井相关技术图纸,严格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准确、及时标注图纸资料,健全技术资料档案,对记载矿井开采情况和隐患的技术资料,以及周边小煤矿的开采技术资料进行妥善保管。图纸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并与实际相符,采掘工程平面图每半月实测填图一次。
8、确保矿井生产系统可靠完善,矿井和采区布局科学合理。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回采工作面采用正规壁式采煤方法,淘汰落后的巷道式、巷退式采煤工艺,确保各系统完善,运行可靠。
  (四)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1、落实并定期通报企业负责人下井带班情况。加强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强化矿、科两级调度指挥系统,确保指挥畅通、及时、有力。
  2、严格落实现场管理制度。认真执行井口检身制度,严禁人员酒后或携带火种下井。建立各生产、辅助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必须坚持作业现场带班,加强现场检查和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安全规程、矿井作业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组织生产,从严查处“三违”现象。现场发现重大隐患或存在险情时立即停止作业,撤出所有人员至安全地点,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立即上报。
  3、加强现场作业管理。每个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并组织现场作业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4、建立爆破器材管理责任追究机制,严防火工品出现丢失或盗窃,建立健全爆破器材安全操作规程,使领取、运输(押运)、使用、退还等各环节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规定,确保不出现任何安全问题。井下爆破作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分别检查现场瓦斯,瓦斯超限停止作业)和“三人连锁”(班组长、安检员、放炮员三人共同认定后才许放炮)放炮制度。
  5、加强井下现场顶板管理,严禁无支护从事采掘活动。建立采掘工程质量标准化验收标准和办法,确保采掘工作面支护优良和作业安全。
  6、加强井下机电管理。建立设备定期检测、检验、调校、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保证设备完好。坚决杜绝电气设备失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产品,完善供、配、用电系统和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施行双回路供电,定期维护检修供电线路、设备设施,确保矿井用电安全。
  7、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配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和防护设备与装置,切实改善井下作业环境;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认真落实职业危害的防治措施,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与健康权益。
8、积极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各项达标措施,制定考核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努力实现煤矿采、掘、机、运、通等系统及地面设备设施的安全质量达标。


                                    西韩兴隆煤矿
2016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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