侥幸心理是安全工作的大敌,也是“三违行为发生的重要原因,工作中发生的许多事故都与员工心存侥幸心理有关。
A何谓侥幸
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由于偶然的原因而得到成功或免去灾害。
这也是常常有人怀有侥幸心理的原因和其存在的根源。具体到安全生产管理中,侥幸心理可定义为:侥幸心理并不是人们不愿做出正确的选择,而是不知道怎样做出正确的选择或者是不愿意接受在舒适、金钱等方面的微小损失来避免将来可能发生更大损失的一种行为。而现实中,往往后一种行为的危害和发生的概率更大。
B三类侥幸心理
在生产中很多违章都是心存侥幸而产生的,而侥幸心理的违章也表现出了很多不同的现象。可以说由于侥幸心理而产生的违章是一种人为的差错模式,按照出现事故或违章时人为差错的类型,侥幸心理可分为以下三种:
(1)经验性侥幸。主要是指作业人员规章制度观念淡薄,有章不循,违章作业,盲目自信蛮干导致事故的违章行为。这类人明知违背规定,却凭着“老经验”认为“没关系”,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或者出于某种动机违章蛮干,凭侥幸取胜;还有一些人总结了一些所谓的“经验”,虽然与规定、规程不太吻合,但也确实成功过,但是如果继续按照这样的经验做下去,势必会发生事故。
(2)技术性侥幸。主要是指作业人员由于其业务素质、工作经验、操作技能某方面的原因导致事故的违章行为。有一种人员业务素质较差,学习不求甚解,对工作对象的原理、构造知之甚少,基本不能胜任工作要求。在没有遇到问题时不认为是侥幸,而自我感觉是可以“胜任工作”了,一旦发生问题就显露出了操作技能不熟练、不正确或处置不当等技术低下问题。还有一些人平时学习不认真,对于规程、条例、通报技术资料学得一知半解,只知道怎样干不知道为什么这样干,工作中心中无数,本人没有意识到这是违章作业。还有一些业务素质较好的人员,也经常发生技术性差错,这很大程度上是疏忽或抱有侥幸心理造成的。
(3)管理性侥幸。这里指的是各级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善,工作得过且过,遇事相互推诿而造成事故的行为。
首先表现在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法不严,主要原因在于各级政府出于本地区经济利益考虑,心怀侥幸,致使法律法规无法彻底贯彻执行。
其次表现在各级人员特别是基层管理人员或出于降低生产成本,或为了生产任务的完成等方面的考虑,在安全管理上时紧时松,如在突击完成生产任务时“默许”、“纵容”作业人员违章或者“允许”设备带故障运行,甚至为了设备能够运行“下令”解除设备的安全装置、闭锁装置、报警装置的事例也时有发生。
还有一些人员遇到问题绕着走,对于设备运行前期故障告警或事关安全的警报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或能拖就拖,以至于小事拖大,大事拖成事故。还有一些管理人员或部门对基层反映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解决,没有能力解决又不及时反映,上瞒下推,放任自流以致事故发生。
C杜绝侥幸心理的三个策略
(1)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切实提高每一位职工对安全工作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信念是事关企业效益和人命关天的大事,要以“99+1=0”的理念做好安全工作,只有在每个职工思想深处牢固树立“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观念,才能从思想上、行动上杜绝侥幸心理,从而杜绝违章行为。
(2)各级管理部门要做长期的、细致的检查工作。安全管理部门一方面要做好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严格规章制度规范职工安全行为;其次还应经常对作业程序、操作规程进行深入的检查和修订,还要检查那些与规定、规程不太吻合的所谓“老经验”和“办法”的可行性,以确定其对违反正常操作条件的影响。当其潜在的故障或后果被分析、识别后就要及时对作业人员进行教育,告诫他们这样做的后果,还要考虑安全对策如对工艺控制、操作程序、检查频率、检验方案进行改进。
安全管理部门还要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和事故隐患做好调查工作,对事故和事故隐患坚决做到原因清、责任明、整改到位。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认真落实,制订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是解决侥幸心理的关键因素。
(3)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其业务技能。在职工技能培训时除了教育应当掌握的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外,还应当根据职工各自的工种进行事故危害和风险分析的培训,这将有助于职工识别设备或周围环境许多潜在的硬件、软件故障和人的失误。目前初步危害分析和事故后果分析在企业内进行得不太普及,运行操作工人也不十分清楚明了,这些工人擅长的就是设备的操作和维护,对于潜在的危害和事故后果并不完全知道,这也是心怀侥幸心理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