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安全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定期学习和识别宣贯国家、上级和单位的安全、健康、环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安全管理制度。
三、参与编制、修订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并宣贯。
四、参与对现场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参与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检查监督整改情况。
五、参与现场大修、检修、施工作业安全方案,作业票证的审核、报批,并对作业施工的进程进行监护。
六、对现场监督检查,督促或参与解决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停止作业,并报告领导。
七、对未制定安全施工方案的施工、作业,有权停止其作业。
八、参与对职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和考核。
九、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鉴定、处理。
十、参与本单位有关安全装备、劳保用品选型、配置、发放、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
十一、参与有关安全工作会议,负责贯彻落实会议的有关决定。
十二、参与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的检验和日常运行使用的监督检查。
十三、参与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定期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十四、参与对周边环境维护的监督检查。
十五、协助现场领导做好对下级兼职安全员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