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事故隐患的评估方法较多。目前采用较多的是美国K.T.格莱姆和G.F.金尼首创的LEC法。他们指出:作业危险性可由3个因素的乘积(即L×E×C)来反应。这3个因素为:
2.2.1 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性,用符号“L”表示。
2.2.2 人出现在危险环境下的时间,用符号“E”表示。
2.2.3 发生事故的可能产生的结果,用符号“C”表示。
作业危险性=L×E×C
L、E、C各分值由下而来:
发生危险情况的可能性因素(L)。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它们实际发生的概率相关联,必然发生的事件的概率为1。把“发生事故可有性极小”的分数值定为0.1,必然要发生事故的分数值定为10。对于两种情况,由专家指定了中间数值。见表1。
表1 发生危险可能生分数值(L)
发生危险的能可性 | 分数值 |
完全被预料 相当可能 不经常但可能 完全意外极小可能 可以设想但不可能 极不可能 实际上不可能 | 10 6 3 1 0.5 0.2 0.1 |
人员出现在危险环境中的时间(E)。人员出现在危险环境中的时间越多,受到伤害的可能性就越大。规定连续出在危险性环境的情况定为10,而每年仅出现几次或相当少时间的情况定为1,以上两种情况为参考点,规定中间情况暴露的分数值。见表2。
表2 出现于危险环境中分数值(E)
发现于危险环境情况 | 分数值 |
连续出现在危险环境中 每天在有危险环境中工作 每周1次出现在危险环境中 每月1次出现在危险环境中 每年1次出现在危险环境中 几年1次出现在危险环境中 | 10 6 3 2 1 0.5 |
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后危险程度(C)。事故或危险事件造成的人身伤害或物资损失是在很大范围内变化的,对伤亡事故来说,可以从轻微伤害直到产生死亡的悲剧结果。对于这样的从量变到质变的变化范围,规定了分数值为1~100,其中把需要救护的轻微伤害的可能规定分数值为1,把造成多人死亡的可能结果规定为100,在1~100两个参考点之间指定中间值。
危险性分级分数。根据有关研究资料和经验表明,危险性分数值在20以下的环境被认为是低危险的,一般来说可以被人们接受。危险性分数值达70~160就有显著的危险性,需要要限期整改。危险性分数值为160~320的环境是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的高度危险性的环境。危险性分数值在320以上的高分,表示非常危险,应立即停止生产,直到环境得到改善,危险性得到有效地控制为止。危险性分级分数值。如表4。
表4 危险性分数值(L×E×C值)
危险性程度 | 分数值 |
极其危险,停产整改 高度危险,立即整改 很危险,限期整改 可能危险需要注意 稍有危险 | >320 320~160 159~70 69~20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