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编号: 规格型号: 操作人员:
工程名称: 检查日期:
检查项目 | 序号 | 检查内容及要求 | 检查情况 | 结果 | |||
行 走 式 基 础 | 1 | 轨道铺设在地下建筑物上面时(如:暗沟、防空洞等)应采取加固措施(主要查看加固方案,检查实际加固状况) | |||||
2 | 铺设碎石前的路面应按说明书规定压实,碎石基础应整平捣实,轨枕之间应填满碎石(查看基础制作资料或基础验收表,检查实际状况) | ||||||
3 | 路基两侧或中间应设排水沟,不应有积水 | ||||||
4 | 轨道应通过垫块或道钉与轨枕可靠地连接;钢轨接头处应有轨枕支承,不应悬空,钢轨接头间隙不应大于4mm;与另一侧钢轨接头的错开间隙不应小于1.5m;接头处两轨顶高度差不应大于2 mm | ||||||
5 | 每间隔6m应设一道轨距拉杆,轨距允许误差不应大于公称值的1/1000,其绝对值不应大于6 mm | ||||||
※6 | 轨道顶面纵、横方向上的倾斜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上回转塔机不应大于3/1000 2)下回转塔机不应大于5/1000 在轨道全过程中,轨道顶面任意两点的高度差应小于100mm;轨道两端的轨顶高度宜不低于其余部位中最高点的轨顶高度 | ||||||
※7 | 轨道两端应设立轨道止档装置,止档装置与轨道两端的距离应大于1m;止档装置的高度应大于或等于行走轮直径的2/3 | ||||||
固 定 式 基 础 | 1 | 混凝土基础的承载力、抗倾翻稳定性应符合说明书规定(查看安装方案、混凝土基础制作资料、基础验收表) | |||||
2 | 预埋固定支腿安装的垂直度,平面度应符合说明书规定(查看基础验收表) | ||||||
3 | 预埋基础节安装的垂直度,平面度应符合说明书规定(查看基础验收表) | ||||||
4 | 预埋螺栓安装的垂直度,平面度应符合说明书规定(查看基础验收表) | ||||||
5 | 中心压重式底架安装的平面度应符合说明书规定(查看基础验收表) | ||||||
安 装 位 置 | ※1 | 塔机的任何部件与架空输电缆线路之间的距离应符合本规程表6.1.3条的规定或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 |||||
2 | 塔机尾部与周围建筑物,外围施工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0.6m | ||||||
※3 | 两台塔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 1) 低塔的起重臂端与另一台塔机的塔身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m; 2) 高塔最低位置的部件与低塔最高位置的部件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m | ||||||
4 | 塔机自由状态高度达到说明书的规定时,应进行锚固附着,锚固间距、方式、锚杆形式应符合说明书规定;超长锚固应有单独的锚固方案 | ||||||
结 构 | ※1 | 塔式起重机的主要承载结构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1) 塔式起重机的主要承载结构件失去整体稳定性,且不能修复时 2) 塔式起重机的主要承载结构件,由于腐蚀而使结构的计算应力提高,当超过原计算应力的15%时;对无计算条件的,当腐蚀深度达原厚度的10%时 3) 塔式起重机的主要承载结构件产生无法消除裂纹影响时 | |||||
2 | 各总成的零部件、附件、附属装置应完整、齐全;吊钩应符合本规程6.1.4条的规定;卷筒和滑轮应符合本规程6.1.5条的规定;制动器和制动轮应符合本规程6.1.6条的规定;各节起重臂架和平衡臂架的连接应牢固,起重臂接口处应保证变幅小车运行平稳;行走式塔机的车轮应符合本规程6.1.7条的规定 | ||||||
3 | 配重、压重的安装位置、重量应符合说明书规定 | ||||||
4 | 构件的连接螺栓、销轴应齐全、到位,不应损坏;高强螺栓的使用应符合说明书规定,不应有松动 | ||||||
※5 | 塔机安装到设计规定的基本高度时,在空载无风状态下,塔身轴心线对支承面得侧向垂直度不应大于4/1000;附着后最高附着点以下的垂直度不应大于2/1000 | ||||||
传动系统 | 1 | 各传动机构应运转平稳、不应有异响、冲击、振动、过热漏油 | |||||
2 | 塔机使用的钢丝绳应符合说明书规定,并排列整齐;与卷筒和滑轮应匹配;穿绕正确,不得扭结、压扁、弯折、断股、断丝、断芯、笼状畸变等变形观象;钢丝绳根数的控制应符合本规程表6.1.8-1的规定;固接要求应符合本规程表6.1.8-2的规定 | ||||||
3 | 变幅小车的侧挂轮的磨损量应控制在说明书规定范围。 | ||||||
液压顶升系统 | 1 | 液压顶升系统中应设有防过载和冲击的安全装置;系统的额定工作压力不得大于液压泵的额定压力 | |||||
2 | 顶升油缸应有可靠的平衡阀或液压锁;平衡阀或液压锁与液压缸之间不应有软管连接;油缸固定销应安装到位,不应有磨损;油缸不应有内泄、外漏、溜缸 | ||||||
3 | 顶升横梁不应有变形;挂靴不应有磨损;安全销(楔)应齐全、有效 | ||||||
4 | 操纵杆动作应灵敏、有效 | ||||||
安全装置 | ※1 | 当塔式起重机的起重力矩大于相应工况下的额定值并小于额定值110%时,应切断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作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 | |||||
※2 | 塔式起重机应安装起重量大于相应档位的额定值并小于额定值的110%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作下降方向的运动 | ||||||
※3 | 起升限位器应灵敏、有效负荷并符合说明书规定: 1) 动臂变幅塔机:吊钩装置顶部至臂架下端距离应为800 mm 2) 上回转小车变幅塔机: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下端最小距离为 2倍率时1000 mm;4倍率时700 mm 3) 下回转小车变幅塔机: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下端最小距离为 2倍率时800 mm;4倍率时400 mm | ||||||
※4 | 变幅限位器应齐全、灵敏、有效,并符号说明书规定; 1) 动臂变幅塔机:应设置臂架低位置和臂架高位置的幅度限位开关和防止臂架反弹后翻装置;应装幅度指示器,动臂的支撑停止器与动臂变幅机构之间应设有连锁保护装置 2) 小车变幅塔机:应设置前后小车变幅限位行程开关动作后于缓冲装置的距离应符合说明书规定 | ||||||
※5 | 回转限位器应灵敏、有效;左右各控制在1.5圈范围内 | ||||||
※6 | 轨道式塔机应在每个运行方向设置行程开关,在轨道上安装限位开关碰铁;行走限位与止挡装置或与同一轨道上其它塔机的距离应大于1m;应装有锚定装置或铁靴 | ||||||
※7 | 变幅小车断绳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有效 | ||||||
※8 | 变幅小断轴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有效 | ||||||
※9 | 吊钩防脱钩装置、绳轮防脱槽装置应灵敏、可靠、有效 | ||||||
※10 | 卷筒保险装置应可靠、有效 | ||||||
※11 | 起重臂根部铰点高度大于50 m时,应安装风速仪,当风速大于工作极限速度时,应能发出停止作业的警报 | ||||||
※12 | 塔顶高度大于30m且高于周围建筑物 塔机,应在塔顶和臂架端部安装红色障碍指示灯;群塔作业时应在塔顶、臂尖、臂端分辨安装3个红色障碍指示灯;该指示灯的供电不应受停机影响 | ||||||
※13 | 动臂式和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机身上不得悬挂标语 | ||||||
电气系统 | 1 | 塔机应设置专用配电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应匹配,安装正确,动作灵敏 | |||||
2 | 供电电压应在380V±5%范围内 | ||||||
3 | 电气线路中的短路、过流、欠压、过压、失压保护,零位保护,电源错相和断相保护设置应齐全、可靠;紧急断电开关应设在司机操作方便的地方 | ||||||
4 | 电器设备安装应牢固,碳刷、接触器、继电器的接触应良好;电气柜应有锁 | ||||||
※5 | 塔机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管线、安全照明的变压器侧等应有可靠的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欧姆,重复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 | ||||||
整机 | 1 | 整机外观应清洁,不应漏油、锈蚀;电缆不应破损 | |||||
2 | 爬梯、护圈、休息平台、护栏的安装应符合说明书规定,不应缺损、变形 | ||||||
3 | 司机室应能防雨、通水、视线良好;地面应铺设绝缘底板;室内应有性能表、标识牌、灭火器 | ||||||
润滑 | 1 | 各运动件之间的润滑应良好、润滑油(脂)的型号、油脂、油量应符合说明书规定 | |||||
载荷试验 | ※1 | 空载试验 | |||||
※2 | 额定载荷试验 | ||||||
※3 | 最大幅度超载10%试验 | ||||||
整机 检查 结论 | 责任人 签字 | 检查方: 年 月 日 受检方: 年 月 日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