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检查 项目 | 检查内容提示 | 检查情况记录 | ||
1 | 防护罩、盖、栏应完整可靠 | 易造成伤害事故的机械设备运动部件,是否都采用封闭式屏蔽 | |||
各种传动装置,是否设置防护装置。 | |||||
以操作人员所站立平面为基准,高度在2m以内的各种传动、运动部位,是否有防护罩、盖、栏等防护装置,且安装牢固。 | |||||
是否符合第三章第43节“金属切削机床“的规定。 | |||||
2 | 各联锁、紧停、控制装置灵敏可靠 | 在设备运行中,当防护装置开启时,控制装置应与安全防护装置联锁,使设备运转、安全防护装置同时起作用。 | |||
表示警示的声光(危险)信号的显示,在其强度、形式等方面是否突出于其它信号。 | |||||
有惯性冲撞的运动部件,是否采取可靠的缓冲措施,防止因惯性而造成伤害事故。 | |||||
凡需设有联锁装置的操作门(窗、栏、杆)都是否设有联锁装置, | |||||
是否灵敏可靠; | |||||
凡限制运动件范围的,是否设行程限位开关,且固定牢靠、有效。 | |||||
紧急停车装置在当发生危险时,不能迅速通过控制开关来停止设备运行危险的,或在控制台上不能观察到全部控制状态时,是否设紧急停车装置。 | |||||
紧急停车开关是否保证瞬时动作时,能终止设备的一切运动 | |||||
其开关的形状是否区别于一般控制开关,颜色为红色。 | |||||
对需设紧急停车装置的设备,是否在每个操作位置和需要的地方,都要有紧急停车装置,并便于操作,灵敏可靠。 | |||||
3 | 局部照明应为安全电压 | 机床局部或移动照明是否采用36V或24V安全电压。 | |||
4 | PE等电器完好可靠 | 是否符合第三章第43节“金属切削机床“的要求。 | |||
5 | 梯台符合要求 | 设备上附有的梯子、检修平台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