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
XXX区创业中心大楼 |
工程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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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部门 |
架子班 |
交底部门 |
项目部 |
交底内容及要求: 金属扣件双排脚手架搭设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搭设金属扣件双排脚手架,用于高层建筑的,应严格按上海市建委[83]201#规定要求;用于一般建筑工程,应严格按上海市建委[87]525#规定要求。 2、搭设前应严格进行钢管的刷选,凡严重锈蚀、薄壁、严重弯曲裂变的杆件不宜采用。 3、严重锈蚀、变形、裂缝、螺栓螺纹已损坏的扣件不宜采用。 4、脚手架的基础除按规定设置外,必须做好排水处理。 5、高层脚手架座立于槽钢上,必须有地杆连接保护,普通脚手架立杆必须设底座保护。 6、不宜采用承插式钢管做底步立杆交叉之用。 7、所有扣件紧固力距,应达到45-55N.M。 8、同一立面的小横杆,应对等交叉设置,同时立杆上下对直。 9、斜杆接长,不宜采用对接扣件,应采用叠交方式,二只回转扣件接长,搭接距离视二只扣件间隔不小于0.4M。 10、脚手架的主要杆件,不宜采用木、竹材料。 11、高层建筑金属脚手架的拉杆,不宜采用铅丝攀拉,必须使用埋件形式的刚性材料。 12、其它 (可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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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日期: |
接受人: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