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3.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验方可使用。
4.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应在地面进行,不准在高空操作。
5.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他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
6.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时不准吊。
7.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8.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到距模板1m以下才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11.不得将钢筋集中堆在模板和脚手板上,也不要把工具、钢箍、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板上,以免滑下伤人。
12.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13.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
14.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15.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内的柱钢筋,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16.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预防雷击钢筋伤人。
二、注意事项
1、本交底由项目部交底人向钢筋班长和外协施工队负责人交底,钢筋班长和外协施工队负责人根据钢筋工、电焊工的进场情况及时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签字表及时交项目部质安部。
2、本交底一式二份,被交底人一份,被交底人的签字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