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表 表AQ—C11—1 | 编号 | ||||||||||
工程名称 | 南杨线洪汤隧道工程 | 施工单位 |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 ||||||||
作业单位 | 交底部位 | 工种 | |||||||||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 |||||||||||
一、交底内容: 1、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地段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二、安全要求: 〈一〉、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地段隧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前应采用超前钻孔,探明地质情况,采取预防对策。 2、施工中应加强对围岩和支护体系的监控量测。当发现围岩和支护体系变速率异常时,应立即采取有效处理措施。情况严重时,应将全部人员及机械及时撤离出危险区域。 3、施工中应有足够的抢险、急救物资储备。 4、如发生坍塌,应积极处理和抢救。处理坍塌应在查明坍塌情况、制定出安全措施后进行。 〈二〉、软弱破碎富水围岩隧道施工,应采取截、排、堵等综合防水措施,并应制定处理突发性大量涌水的措施。 〈三〉、岩溶地质隧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中应加强地质情况的超前预测、预报工作,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突发性涌水、涌砂和泥石流。 2、开挖与支护应根据岩溶的大小、填充情况与隧道的相对位置等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对溶洞填充物的清理及对溶洞围岩处理,应根据设计文件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订专项安全措施。 〈四〉、膨胀岩地质隧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支护与围岩应紧贴,严格控制围岩变形。 2、采用严排水、少拢动、旱封闭的措施。 3、施工期间应有专人监测;当围岩变形加速时,应立即撤走人员。 〈五〉、岩爆地质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岩爆地段应有专人观测,发觉岩壁面发生响声,立即示警撤离人员。 2、发生岩爆应先撤人后撤设备。 3、岩爆地段严禁人员停留。 4、岩爆后应加强找顶工作,并延长通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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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性交底: | |||||||||||
交底人姓名 | 职务 | 交底时间 | |||||||||
接受交底人负责人 | 职务 | 接受交底时间 | |||||||||
接 受 交 底 人 签 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