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方: 施工项目:
交底方: 安全培训/交底人:
安全交底主要内容:
1、施工单位领取动火许可证后,方可动火。
1)动火作业现场,施工单位需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安全,施工人员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从业资格证书,遵守动火作业安全规定,动火前要清理现场,周围无易燃品,配有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2)用电焊机作业的焊机地线不得接在易燃易爆的设备或管道上。
3)在动火作业的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必须马上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报告监控中心。
4)动火作业现场必须有专人进行监督,施工人员须将《动火作业申请表》明示以备检查。
5)动火作业过程中监火人不能离开现场,必须时刻监督动火情况。
2、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要求
1)动火前先通知现场监火人员。动火必须做到“八不、四要、一清”。
2)动火前“八不”:
a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
b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c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d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未排除残有的油质不动火;
e凡有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f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未排除易燃、易爆物的不动火;
g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其下方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的不动火;
h未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动火中“四要”:
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3)引发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4)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后的“一清”,即:动火作业人员和现场负责人在动火作业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方能离开现场。
3、高处起重作业要求
1)凡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悉起吊方法和工程内容,按方案要求进行施工,并严格执行规程规范。
2)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具体分工,明确职责。在整个吊装过程中,要切实遵守现场秩序,服从命令听指挥,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有吊装过程中,应有统一的指挥信号,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必须熟悉此信号,以便各操作岗位协调动作。
4)吊装时,整个现场由总指挥指挥调配,各岗位分指挥应正确执行总指挥的命令,做到传递信号迅速、准确,并对自己职责的范围内负责。
5)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要做好现场的清理,清除障碍物,以利操作。
6)施工中凡参加登高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身体检查合格,操作时系好安全带,并系在安全的位置。工具应有保险绳,不准随意往抛送工具。
7)交叉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如冬季施工,应将防护耳放下,以利听觉不受阻碍。
8)带电的电焊线和电线要远离钢丝绳,带电线路距离应保持在2米以上,或设有保护架,电焊线与钢丝绳交叉时应隔开,严禁接触。
9)在起吊前,应先进行试吊检查各部位受力情况,情况正常方能继续起吊;
10)在起吊过程中,不得在起吊重物下面及受力索具附近停留和通过;
11)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有人随同吊物升降,如特殊情况下确需随同时,应采取可的靠安全措施,并须经领导批准;
12)吊装施工现场,应设有专区派员警戒,非本工程施工人员严禁进入;
13)在起重吊装过程中,如因故中断,则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不得使重物悬空过夜;
14)一旦吊装过程中发生意外,各操作岗位应坚守岗位,严格保持现场秩序,并做好记录,以便分析原因。
4.安全注意事项:
1)用热玛蹄脂粘铺卷材时,浇油和铺毡人员,应保持一定距离,浇油时,檐口下方不得有人行走或停留。
2)使用液化气喷枪及汽油喷灯,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汽油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能过足。 使用喷灯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先申请动火证,经允许后方可施工。
3)防水卷材彩热熔粘结,使用明火(如喷灯)操作时,应申请输用火证,并设专人监护。配有灭火 器材或洗衣粉N袋,灭火时严禁向油火中浇水,应使用消防器材和沙土,周围20M以内不准有易燃物。
4)现场应有安全及防火措施,遵守安全操作要求。
5)作业时禁止从楼上随意向下抛扔任何东西,材料及物件。
6)用塔吊上料时,要有专人指挥,遇六级以上大风时暂停作业。
安全作业交底人:
施工方交底确认签字:
施工方员工确认签字:
交底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