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源为三项四线制、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
对用电设备与设施采取接零保护。
不得采取单纯的保护。
对固定式用电设备在采取接零保护后,再采取重复接地保护。
禁止在同一用电系统中,一部分用电设备采取接零保护,另一部分用电设备只采取接地保护。
使用外借电源时,用电设备所采用的保护方式应与外借电源系统中的保护方式一致。
接零保护要符合以下要求:
架空线零线的终端,总配电盘及区域配电柜的零线要重复接地。
接引至用电设备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分开,并不得在保护零线上接开关或熔断器。
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干线合用时,其干线截面不得小于相线截面的二分之一。
吊车轨道接零后,再重复接地。
地线或零线的连接要牢固,严禁采取简单的缠绕或钩挂。
严禁利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管道作为接地装置的自然接地极。
安全用电要求:
掌握和懂得用电要求及防护知识。
确认用电设备有可靠的保护方式后方可工作。
在情况不明时,对一切电气设备、设施及电源线路均应视作带电状态,不得盲目动用或触摸。
使用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电气设备不得超铭牌使用,闸刀型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闸。
禁止将电线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禁止用单项三孔插座代替三项插座使用。
任何时候你都不能手提带电电源线作业或移动。也不能用电源线来升降电动工具。
便携式电源箱﹙盘﹚的电源线的长度不得大于四十米。
损坏的或有缺陷的电动工具要立即停止使用并送去修理。
碘钨灯的金属支架必须采取接零保护,且支架不得带电移动。
在金属容器、潮湿场所及坑井管道内使用的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对作业范围内已损坏的或有缺陷的电气设备及设施,要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你的主管。
生活用电应同等执行施工用电的有关安全规定。
电工作业中有关防雷与静电接地,请参照“规程”进行。
起重作业与起重机械:
起重作业是多工种协同配合工作,在电力基建整个过程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其现场涉及面广,且起重设备各式各样,作业场地复杂,是现场安全施工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起重作业要由熟练掌握起重技能和安全规则的人员主持进行。
起吊重物要选用正确的捆绑方法和起吊方法。
测算与判定重物的重量与重心,使吊钩的悬挂点与吊物的重心处在同一垂线上。
选择合理且安全的吊装方法,禁止用单根绳起吊。
选择的吊点强度必须足以承受吊物的重量。
起吊角度的增加会引起负荷的增加。千斤绳的夹角一般不得大于90°,最大不得超过120°。
千斤绳不得与重物的棱角接触,要加以垫物。
利用构筑物或设备构件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结构时,要经核算。禁止用运行的设备、管道以及脚手架、平台等作为起吊物的承力点。
起吊大件要在重物吊起离地10CM时暂停起吊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良好后再起吊。
用一台起重机的主、副钩抬吊同一重物时,其总载荷不得超过当时主钩的允许载荷。
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要在吊件上栓上溜绳。
起重作业禁止下列危险动作:
无关人员在起重作业区域内通行或停留。
吊起的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
人在起重机伸臂下方和起吊物下方停留或通过。
起重机吊起重物从人的上方越过。
无可靠的支撑措施对已起吊的重物进行加工或将人的身体的任何部位伸进起重物的下方。
用手拉链葫芦长时间悬挂重物抛锚而未加保险绳。
非主管指定的指挥人员参与指挥或多人乱指挥。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禁止起吊作业:
捆绑不牢或起吊物棱角处未加垫衬。
不明起吊物重量。
埋在地下或冻结在地面上的物件。
斜拉斜吊。
重物上有人或起重机伸缩及回转部位上有人。
爆炸物品和危险品,如必须起吊,必须有可靠措施并经过现场总工程师书面批准。
六级及六级以上的大风或风力达到五级时受风面较大的物件露天起吊。
大雪、大雾、大雨等恶劣气候的露天起吊。
夜间光线不足或室内光线不足。
起重指挥信号不清楚或起重机操作人员看不清及听不清指挥信号。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的起重作业,均办理施工作业票:
起吊贵重、精密的物件和不易吊装的大件。
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
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进行抬吊。
重量达到起重机负荷的95﹪。
起重机在输电线路或其附近作业。
钢丝绳的使用要求:
作业前进行检查,如有以下异常禁止使用:
1个节距间钢丝断5﹪以上。
扭曲、压扁或受过火烧。
明显的股偏。
表面已锈蚀或受严重磨损。
断股或断丝较多。
防止打结和扭曲,防止相互缠绕和压叠。
不得与物体的棱角直接接触。
不得与任何带电体接触。
机械运动中的钢丝绳不得其它物体发生摩擦。
穿过滑轮的钢丝绳不得有接头。
各种工况下的钢丝绳必须达到其使用安全系数:
揽风绳和拖拉绳:3.5。
千金绳无绕曲:5---7;有绕曲:6-8。
捆绑绳:10。
地锚绳:5-6。
载人升降机:14。
禁止以麻绳、铅丝绳或钢筋代替钢丝绳作起重作业的揽风绳。
绳卡的使用要求:
绳卡压板在钢丝绳主要受力的一边,螺栓“u”型压着绳头的死头。
绳卡间距要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
绳卡的使用数量要符合下表的要求:
绳卡螺帽按厂家推荐力矩旋紧。
在钢丝绳带上载荷后注意再一次拧紧螺帽。
尼龙绳索﹙吊带﹚的使用要求:
凡是光滑的物体表面需要保护或容易滑脱的物体,应使用尼龙绳﹙吊带﹚起吊。
不得绑缠有尖锐角边和粗糙表面的物体,如钢筋或构件等。
因吊带磨损纤维被割断和边带露出色带时,应予报废。
应放在货架上,避光保存,并注意不要弄脏吊带。
不应打结和通过孔眼连接在一起使用。打结会降低强度50﹪之多。
卸卡的使用要求:
卸卡不得横向受力。
卸卡销子不得扣在活动性较大的索具一边。
不得将卸扣置于吊件的转角处,必要时应加以衬垫并使用加大规格的卸卡。
严禁用卸扣代替滑车使用。
吊钩和滑轮的使用要求:
吊钩应设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
吊钩出现裂纹,严重磨损及变形不得再使用。
滑车要按名牌使用。
滑车吊钩变形、滑轮有裂纹、严重磨损以及轮缘破损等,不得再使用。
滑轮直径要与钢丝绳直径成正比使用。
在受力变化较大的场所和高处作业中,要使用吊环式滑车。
使用吊钩式滑车,必须对吊钩采取封口或采取绑扎钢丝绳的保险措施。
使用开门滑车,必须将钩环锁紧。
人字架及走线滑车的使用要求:
地锚、基础或垫木要稳定。
拖拉绳要设在经过计算的构筑物或其它物体上。
走线、拖拉绳经荷重试验合格。
人字扒杆至少有两根揽风绳并采取防止后倾的措施,
走线跑车至少有三个滑轮。
抱杆的使用要求:抱杆组装时,其中心线偏差要符合设计要求。
连接螺栓必须坚固可靠。
基础要平整坚实。
使用前经过全面检查。
起重指挥人员:
要由持证及有经验的起重人员担任。
必须熟悉各种起重机械的性能。
必须掌握标准的《起重吊运指挥信号》,并经培训合格。
发出的指挥信号要清晰、准确。
要站在起重机操作二月能看清指挥信号且安全的位置上。必要时,应设中间传递信号人员。
在高空用对讲机指挥高架吊车时,要有防止对讲机突然断电的应急措施。
起重指挥信号:
手势信号;
旗语信号;
音响信号; 。
●预备信号: 口哨一长声-- 。
●停止信号: 口哨一长声-- 。
●上升信号: 口哨一短声●。
●下降信号: 口哨三短声●●●。
●微动信号: 口哨断续短声●○●○●○●○。
● 紧急停止信号:口哨急促的长声---。
● 操作司机使用的音响信号:
明白--服从指挥,用一短声●。
重复--请求重复发出信号,用两短声●●。
注意--提醒对方,用一长声---。
起重吊运指挥语言
● 开始、停止工作语言
起重机的状态--指挥语言
开始工作--开始
停止和紧急停止--停止
工作结束--结束
● 转台回转语言
转台的回转--指挥语言
正常右转--右转
微微右转--右转一点
正常左转--左转
微微左转--左转一点
● 吊钩移动语言
吊钩的移动--指挥语言
正常上升--上升
微微上升--上升一点
正常下降--下降
微微下降--下降一点正常向前--向前
微微向前--向前一点
正常向后--向后
微微向后--向后一点
正常向右--向右
微微向右--向右一点
正常向左--向左
微微向左--向左一点
● 臂架移动语言
臂架的移动--指挥语言
正常伸长--伸长
微微伸长--伸长一点
正常缩回--缩回
微微缩回--缩回一点
正常升臂--升臂
微微升臂--升臂一点
正常降臂--降臂一点
信号的配合使用
● 指挥人员必须使用口哨,并与手势或旗语配合使用。
● 指挥人员发出“预备信号”时,要目视司机。司机接到信号开始工作前,要回答“明白”信号;指挥听到信号后,方可进行指挥。
● 指挥人员在发出“要主钩”、要“副钩”、“微动范围”等手势或旗语时,要目视司机,同时可发出“预备”音响信号。
● 指挥人员在发出“工作结束”信号时要目视司机,司机接到信号后,要回答“明白”信号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起重机操作人员是一般安全要求:
所有起重机、电梯、吊笼操作人员均必须经过专业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证操作。起重机操作人员还必须熟练掌握起重指挥信号。
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规程和厂家说明书使用、操作和维护保养。建立和执行运行记录、交接班制度。
所有安全装置必须保持灵敏、可靠和完好,并在每天开始工作前进行全面检查、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