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起重夹角严禁低于30度。
6、水泥罐车、吊车停放位置平整、夯实。
7、水泥罐车、吊车上设置夜间反光标志。
8、现场地面、高处作业人员穿反光衣。
9、现场地面、高处灯光设置合理,满足各施工作业面通行、操作需要。
6夜间施工组织措施
1、非特殊原因不得夜间作业,如需夜间作业,必须经项目分管安全领导同意,并将参与施工的所有人员名单及施工管理人员联系电话书面上报项目部工程技术科。
2、夜间施工以下人员必须参加。
①管理人员:项目部桥梁工程师、桥梁一队分管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桥梁一队施工员、安全员、施工班组长。
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吊车司机、吊车指挥员、挖掘机司机。
③特种作业人员:电工、模板工、架子工。
④一般操作人员:浇筑工、水泥罐车司机。
以上人员在施工前必须进行夜间施工安全教育和危险告知,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各参与施工人员必须恪尽职守、严守规程、令行禁止、步调一致。
4、管理人员作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安全确认、隐患排查、施工工序安全质量控制、收尾工作,清点完毕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
5、管理人员加强施工信息交流,及时发现施工进程中的安全问题,查找质量隐患,防止因质量事故引发安全事故。
6、各岗位人员按职责进行设备、工具、线路、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夜间施工安全。
7、各管理人员及各工种对所属起重、高处、电器、机械等措施进行落实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作业。
附件1:高空作业十不准
附件1:安全用电十不准
附件1:起重作业十不吊
附件1:行车安全十大禁令
高空作业十不准
一、没系安全带不准作业;
二、没戴安全帽不准作业;
三、没安装安全网不准作业;
四、不准赤臂作业;
五、不准穿硬底鞋(拖鞋)作业;
六、不准带病作业;
七、不准双层作业;
八、不准戏嬉戏打闹;
九、脚手架不准用劣质材料;
十、工具、物件、物料不准抛投。
1、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等登高禁忌症的人员不准登高。
2.无人监护不准登高。
3.没有戴安全帽、系安全带,不扎紧裤管不准登高。
4.六级以上大风、暴雨、大雾和大雪天气时不准登高。
5.高压线旁无遮拦不登高。
6.脚手架、操作平台、梯子、安全岗、跳板不牢不准登高。
7.梯子撑脚无防护措施、未穿防滑鞋不准登高。
8.光线不足不登高。
9、携带笨重物体不准登高。
10、不攀爬井架、脚手架、不坐非载人垂直运输设备登高。
安全用电十不准
1、不准在高压电线10米内开挖,不准雨天进行电器检修和露天操作。
2、不准在裸露的电线下面作业,不准使用绝缘损坏的工具。
3、不准拾捡断落的电线和拆切拉线、地线。
4、不准在电杆下面挖坑、起重作业。
5、不准上变压器台、爬电杆、拉线。
6、不准在电线下面停留,不准带电抢救设备和人员。
7、不准在配电箱里放物品,不准带电检修设备。
8、不准在架空线下抛掷物品,不准将电线与钢管架连接。
9、不准私拉乱接电灯等一切电气设备。
10、不准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取暖、做菜。
起重作业十不吊
1、信号指挥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起重臂半径范围内有人不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
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多人指挥不准吊、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行车安全十大禁令
1、严禁超速行驶、酒后驾驶。
2、严禁无证开车或学习、实习司机单独驾驶。
3、严禁空档放坡或采用直流供油。
4、严禁人货混装、超限装载或驾驶室超员。
5、严禁违反规定装运危险物品。
6、严禁迫使纵容驾驶员违章开车。
7、严禁车辆带病行驶或私自开车。
8、严禁非机动车辆或行人在机动车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
9、严禁吊车、叉车、铲车、翻斗车等工程车辆违章载人行驶或作业。
10、严禁撑伞、撒把、超速骑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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