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下午6时50分,省道S227线龙川县岩镇路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2人当场死亡,1人重伤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当天下午6时58分,龙川县岩镇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该镇东方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当地党委、政府,120急救中心,岩镇派出所,麻布岗交警中队和县消防大队立即派员迅速赶往现场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河源市委副书记彭定邦知情后立即作出批示,要求龙川县依法妥善处理好交通事故。龙川县委书记黄添胜、县长杨利华等马上指示县相关职能部门全力做好抢救受伤人员和维护事故现场秩序,防止衍生二次事故工作。龙川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曾锦标第一时间率县公安、交警和县应急办人员赶赴现场指挥事故处置工作。
经初步了解,当天下午6时50分许,王某(男,43岁,岩镇山池村人)驾驶比亚迪小汽车,从岩镇往龙川县城方向行驶,行至省道S227线41公里+600米转弯处时,与相对方向行驶的一辆农用车(司机刁某华,男,44岁,岩镇平越村人)发生碰撞,造成小轿车司机王某重伤,乘座人员袁某霞(女,45岁,岩镇山池村人,系王某妻子),曾某平(男,44岁,岩镇联城村人)当场死亡。伤者王某送岩镇卫生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目前,司机刁某华正接受龙川警方调查。事故原因调查及善后工作正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