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亮珠加工操作人员在领料时,应认真细核对已领材料是否与所需加工的亮珠材料相符,加工场地不能存放杂物材料,禁止超量领取药物;
二、操作工具应符合安全规定并经常保持清洁,禁止用加工过一种光色亮珠的工具在未经洗净的情况下,又去加工另一种光色亮珠;
三、亮珠在摊晒时,应用篾盘盛亮珠,篾盘放在木架上,严禁在地面摊晒;
四、晒场应远离仓库、厂房、车间等建筑物。严禁在人员往来多的地方摊晒,并有专人负责看守;
五、亮珠的进仓必须严格检查。未完全干燥的亮珠和未完全冷却的亮珠,绝对禁止进入仓库和盛装密封;
六、漏落地面的亮珠、药物应及时清扫冲洗,防止磨擦起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