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岗位职责:
1. 负责堆取料机的综合管理。
2. 负责堆取料机监控系统的综合管理。
3. 负责本岗范围内的工具,通讯照明等物品的使用和保管。
4. 负责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搞好本岗位范围内的地面、门窗、玻璃、墙壁及附属设备卫生。
5. 负责本岗的消防器材(具)的使用和管理。
二、 岗位条件:
1. 堆取料机司机必须具备的条件:
(1)、经医生鉴定无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病症。
(2)、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和安全培训后考试合格取得的操作证和安全资格证。
(3)、具备必要的堆取料机使用技术且能熟悉《储运部安全操作规程》中的操作规定。
(4)、掌握遇紧急情况处理的程序和方法。
(5)、掌握堆取料机的几种急停方法,按《储运部安全操作规程》处理。
(6)、发生事故时要按事故汇报程序如实汇报。
(7)、发现电机温度超标,有异音时,立即将按“急停”按钮、断电,并汇报主控,检查处理。
2. 作业前准备工作
(1) 接班后认真检查所属设备状况,并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 检查不同煤种的存储情况。
(3) 检查堆料胶带是否跑偏。检查堆料回转平台干油润滑油桶的油位情况,检查取料平台干油润滑桶内的油位情况,稀油润滑桶内的油位情况,检查各部螺栓是否紧固。
(4) 检查附属设备部件是否完好是否正常。
(5) 检查控制盘的各种指示灯是否正常。
(6) 当维修人员在本岗位对设备维修时:
通知集控室维修人员将要工作的部位,并作好记录。
督促其采取好安全防范措施方可作业。
维修完毕后,检查现场,通知主控室并作好记录。
检修需要试机必须由岗位司机操作试机。
(7) 起机准备工作完毕后,在确认本岗位设备均可运行时,通知集控室调度本岗位设备一切正常。
3. 起机作业中巡检的注意事项和方法:
集中起机时由主控起动,就地启动时需征求集控室调度同意后方可由本岗位司机就地启动。
起机时要远离电机。
发现生产中有影响视线情况下时,必须两人同行。
巡检电机、减速机等运行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机检查,并通知集控。
经常观察各部仪表的指示情况。
作业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设备上各部照明保持完好。
检查旋转部件不许触摸,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防止伤及人身。
上、下设备时一定要站稳、抓牢、防止坠落。
堆料机或取料机回转时,在电缆滑环处须有人看护电缆。以防由于堆料机与取料机夹角过小,或电缆滑道变形等,抻坏电缆。
堆取料机调车、堆料、取料、回转、俯仰等操作前需振铃预告,振铃3——5次(15秒以上)。
回转、行走操作时,悬臂与煤堆及其设施要保持一定距离,避免碰撞。
大车行走时,注意检查铁轨,有影响行走的杂物应立即停车清除,防止损伤设备。
作业时发现异常情况,如煤质问题,设备故障等要立即向工长及集控室反映,不能保证设备及人身安全时立即停机。确认恢复正常时,通知集控室,根据指令确定是否作业。
4. 停机
堆料停机时,待悬臂胶带机没料时,方可停机;取料停机前应先停止供料,然后胶带机停机。
5. 交接班制度:
提前15分钟进行交接班。
交接班不得隐瞒事故,交班人员详细介绍,当班的生产运转及安全情况,维修情况和领导的指示。
交接班时,如发现接班人有酗酒和情绪不正常时,应拒绝交班,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接班人未按到岗,交接班人不得离开岗位。
交班人如实填写记录,交班人、接班人同时签字,接班后,若发现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6. 注意事项:
主电机不允许重载启动。
主电机每小时启动不应超过3次。
设备上的煤尘应及时清理。
严禁酒后上岗,班中喝酒,作于本岗位无关的事项。
严禁其他人员乱动设备。
严禁清理料时用锹、铲、镐敲击电器,防止触电伤人。
岗位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