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砂轮机应设专人管理,按时更换和修整砂轮。每天开动前应检查砂轮有无裂纹和松动,检查防护罩、托刀架是否完好。
1.5.2安装和更换砂轮时,应按以下规定进行:
1.5.2.1根据砂轮使用说明书,选用与砂轮机转数相符的砂轮;
1.5.2.2所用的砂轮应有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标志;
1.5.2.3对砂轮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砂轮质量、硬度、粒度、强度和外观有裂纹等缺陷时,不允许使用;
1.5.2.4安装砂轮的法兰盘,其直径应在砂轮直径的 1/3 与 1/2 之间,法兰盘与砂轮之间应垫衬垫;
1.5.2.5砂轮的孔径与主袖的配合应适当,不允许用锤敲打,应校正平衡;
1.5.2.6紧螺帽时,使用专用扳手,螺帽紧固应适当,不应用力过猛,防止滑倒;
1.5.2.7砂轮安装完后,应安好防护罩,试运转2 分钟~3 分钟,检查是否平衡。
1.5.3砂轮应设防护罩,防护罩开口不允许大于砂轮的 1/3。
1.5.4砂轮机应设托刀架,托刀架与砂轮间隙不允许大于 3mm。
1.5.5使用砂轮时,应站在砂轮的侧面,不允许站在砂轮正面,以防砂轮破碎伤人。
1.5.6使用砂轮时,首先将砂轮空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磨物件。磨削时,不允许用力过猛,不允许磨笨重和手拿不住的小物件。
1.5.7一片砂轮,不允许两人同时使用。不允许磨削木料、铜、铝、锡等软质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