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规定
1、突出矿井从事采掘工作不少于3年,并经过防突知识培训,不得少于一个月,矿务局对防突人员要年审考核,合格者上岗。
2、应熟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防治内容,负责有关参数的测定,掌握防突技术措施的施工要求以及收集与整理测定的突出参数。
3、熟练掌握突出的“无声预兆”和“有声预兆”及本矿井突出的特点。
4、严格执行防突措施及检查安全防护措施的现场落实情况。
(二)入井测试前的准备工作
5、入井前,必须对所携带的仪器、仪表、工具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校正、以满足测试要求。
6、测试前,应明确记录负责人、参数测定负责人,以保证测试结果准确可靠。
(三)测试参数的具体操作
7、瓦斯涌出初速度时的测定:
(1)在掘进工作面的软分层中,靠近巷道两帮各打一个平行于巷道掘进方向,直径42mm、深10m的钻孔;
(2)用专门的封孔器封孔,封孔后测量长度为0.5m。
(3)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的测定必须在打完钻后2min内完成。
8、钻屑量的测定:
1)测定钻屑量时,应做到每米段推、拉钻杆的次数基本相同,以减小测试误差;
2)收集测定段1米长度钻孔的全部钻屑,用弹簧秤称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