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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锅炉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8月12日

1)工作前必须检查设备各部位和安全附件(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排污阀及通风除尘设备)确认良好后,方可工作。

2)锅炉正常运行中应连续供水,保持正常水位,不准烧低水位或高水位。正常不间断供水,但水位仍下降和满水位继续供水时应采取措施处理。仍不见水位恢复正常。应停炉进行检查。

3)每班应冲洗水位表不少于2次,密切注意2只水表所表示水位是否一致。如发现1只表失灵时,应立即修复,2只同时坏时,应停炉检修,如发现水位表有浮油现象,也应停炉检查或检修。

4)司炉人员应定期做自动及手动排汽,以检查和确保安全阀的灵敏可靠。

5)锅炉运行中,锅炉压力应控制在额定范围内。如发现2只表差超过1个大气压时,应设法找出失灵的表,并立即更换。

6)为确保排污阀的密封性和可靠性,每班应开启1次,并在运行稳定时及低负荷时进行排污,排污操作应戴手套。

7)锅炉操作间与主要用汽车间应设有通信信号装置,并保持密切联系。严防负荷突变发生事故。

8)锅炉在运行中,严禁在锅炉本体、阀门、人孔、手孔、管道等上面敲击。值班人员必须注意观察锅炉各个部位,如发现锅筒、炉管、人孔、手孔、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排污阀等有漏水和漏气,要立即停炉检修。

9)在加煤时,不准有爆炸物投入炉内清炉渣应在用汽量少的时候进行。

10)每个司炉工必须严格执行锅炉房的安全规定,未经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外来参观人员未经有关领导部门同意,不准进入锅炉房,锅炉房内、炉顶、炉膛及锅炉四周不准烘烤衣物和堆放其他无关物品。

11)锅炉的除尘设备应保持完好,定期检查并清除可收集的尘埃发现除尘设备失效时,应停炉检修。

12)锅炉运行时,气压表指针不得超过红线(规定压力),当超过时,应立即停止燃料供应,并打开安全阀。

13)炉墙倒塌,锅炉本体及构架被烧红,锅炉元件损坏,以及其他意外情况危急人员时,应立即停炉,迅速关闭风机,引风机应一直开着并迅速打开炉门,用煤灰或生煤盖没火焰,禁止泼水或加水。

14)锅炉房内的操作地点,各种仪表处,应有足够照明,锅炉工应熟知备用照明或灯具的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

15)发现不正常情况要立即报告领导和采取措施,发生事故时除报告领导抢救外,还要保护好现场。

16)按照接班制度的规定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应提前10min到达锅炉房,接班人若迟到或缺勤,交班人应向领导报告,并坚守岗位直到新派人接班后方可离去。交班时锅炉气压,水位应正常安全附件,通风除尘装置应完好有效,应勤排渣,打扫完毕,无异常情况时,才能接班,并填写交接班记录,在清理煤仓时,要停车清理,不准进入仓内直接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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