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禁超载、偏载、超速(公司内不超过30km/h)行驶。
2装卸货物时,即货叉承重开始至承重平稳以及相反的过程期间,必须启动刹车。
3作业速度要缓慢,严禁冲击性的装载货物。
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5叉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货架。小件货物应放入集物箱(板)内,防止掉落。叉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如出现遮挡驾驶员视线时应倒车缓慢行驶,如遇上坡则不应倒车行驶,应有一人在旁指挥货叉朝上前进。
6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货盘)和叉头,不要刮碰物品扶持人员。
7叉车在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叉范围半径1米内禁止有人。
8搬运影响视线的货物或易滑的货物时,应倒车低速行驶。
9运货上货柜车前,应先观察货柜车与发货台是否靠紧,货车车轮是否按规定将三角木垫好,车厢里是否有人,估计货车的承重能力和货车与踏板的倾斜度,确认安全后再进行装卸。
10发现或损坏货物、设施要如实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