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OES)测定肥料中总镍、总钴、总硒、总钒、总锑、总铊含量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肥料中总镍、总钴、总硒、总钒、总锑、总铊含量的测定。
本标准方法检出限分别如下:镍(Ni)为0.02
mg/kg;钴(Co)为0.02 mg/kg;硒(Se)为0.4 mg/kg;钒(V)为0.02 mg/kg;锑(Sb)为0.1
mg/kg;铊(Tl):采用6.2.2 a)步骤时为0.01 mg/kg,采用6.2.2 b)步骤时为0.02 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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