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现行
导航:安全管理网>> 安全标准>> 行业标准>> 化工>>正文

非金属化工设备 玻璃纤维增强聚氯乙烯复合管和管件

标 准 号: HG/T 3731-2023
替代情况: 替代 HG/T 3731-2004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南京新核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艾西复合材料(嘉兴)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07-28
实施日期: 2024-02-01
点 击 数:
更新日期: 2024年04月16日
内容摘要

本文件规定了玻璃纤维增强聚氯乙烯复合管和管件的原材料、设计、制造、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随行文件。
本文件适用于以硬聚氯乙烯(PVC-U)或氯化聚氯乙烯(PVC-C)热塑性塑料为内衬,以不饱和聚酯树脂、环氧乙烯基酯树脂为基体,以玻璃纤维纱或其织物为增强材料,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20mm 至 1200mm,工作温度:以 PVC-U 为内衬时,为-5℃~70℃,以 PVC-C 为内衬时,为-5℃~95℃;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 1.6MPa的玻璃纤维增强聚氯乙烯复合管和管件。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