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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的一般要求

标 准 号: GB/Z 6829-2008
替代情况: 替代 GB 6829-1995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工厂等
发布日期: 2008-12-30
实施日期: 200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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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3年08月01日
内容摘要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替代GB 6829-1995。
本指导技术文件的技术要求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440V,主要用于电击危险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技术要求作为技术委员会和有关单位起草产品标准时使用,并且只有在与相关标准组合时或在相关标准中引用时才适用。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与GB 6829-199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GB 6829-1995为强制性标准;
——GB 6829-1995可以独立作为相关剩余电流保护电器产品的标准使用,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仅规定了剩余电流保护电器与剩余电流保护功能有关的主要性能要求及相应的试验项目,具体的试验方法及相应的试验程序由相关产品的标准规定,因而不能作为独立的标准使用。与剩余电流保护无关的功能均由相关功能的产品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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